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3、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196,461.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5,451,749.57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545,174.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9,262,863.21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8,904,821.4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1,264,616.4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90,215,089.17元,结余11,049,527.23元结转下期。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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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等。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出租面积15.29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经营面积分别为3.71万平方米和3.77万平方米。
三个商业地产项目在宁波是商贸核心区,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公司着力商业与地产的价值融合与提升,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在区域拓展中打造高品质商业项目,抢占区域市场制高点,提升综合效益和衍生收益,奠定区域商业龙头地位。
目前,受宏观经济调整影响,国内消费需求下降,加上电商冲击、区域内各商家日益激烈的无序竞争,可能会影响到经营目标的实现;随着城市周边区域的快速扩张及“次中心”、“多极化”商业综合体规模的逐步显现,必然对城市核心商业广场的商户、客流产生一定分流作用,如何确保和稳固天一广场核心商贸区的聚客力、竞争力,如何应对新兴区域商业中心的低成本竞争,将是公司需要长期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公司的水泥制造业务主要以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为主体,年生产水泥能力400万吨,新平公司技改完成后将达490万吨。公司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和区域发展空间,强化内部管理,探索产业延伸,寻求战略合作,调整区域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外地企业冲击,市场竞争加剧;其次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税收等政策要求提高对公司效益产生影响。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需要实施关停搬迁问题整改,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协调下,2019年7月底,发改委通知明确的整改方案为:科环公司(余姚厂区)2020年底原厂区关停、水泥粉磨系统搬迁。公司将抓紧制订粉磨系统搬迁及老厂区有效利用可行性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实施。关停搬迁事项会对本公司2021年及之后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19-34号公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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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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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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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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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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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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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一年利息费用共计28,875,000.00元,付息工作已于2017年8月18日实施完毕。第二年利息费用共计28,875,000.00元,付息工作已于2018年8月20日实施完毕。第三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16日,付息日为2019年8月19日。第三年利息费用共计28,875,000.00元,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8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发行人发出关于上调本期债券利率及上调幅度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16富达债”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富达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申报期为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6富达债”并接受发行人关于上调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公司决定不上调票面利率,且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本次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8月19日(因2019年8月18日为周末,故兑付日递延至节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16富达债”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富达债”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6富达债”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750,000手,回售金额为750,000,000元。2019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16富达债”持有人实施回售。经发行人最终确认,本期债券注销数量为750,000手,注销金额为750,000,000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平台华融证券代为发布的本公司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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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
2019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31.45亿元,同比下降39.10%,利润总额8.39亿元,同比下降26.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亿元,同比下降34.80%。实现每股收益0.337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127%。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15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2018年公司整体打包出售房地产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导致2019年度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剔除2018年原房产板块数据后,2019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31.45亿元,同比增长11.01%,利润总额8.39亿元,同比增长1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亿元,同比增长24.6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8.02亿元(较上年同期78.72亿元,下降30.70亿元即39.00%);负债总额13.87亿元(较上年同期49.59亿元,下降35.72亿元即72.03%),其中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及公司债7.01亿元(较上年同期41.22亿元,下降34.21亿元即82.98%;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9.21亿元,资产负债率28.89%,分别比上年增加18.70%和下降34.11个百分点。
2、各产业简况:
(1)商业地产:
本年度完成营业收入8.40亿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26.73%,其中租金收入3.54亿元,商品销售收入3.88亿元,托管收入0.2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97亿元,净利润2.2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05%、3.69%、3.07%。
天一广场可供出租面积15.29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出租率97.00%。
(2)水泥建材:本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560.94万吨,完成销售22.02亿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70.03%),实现利润总额4.69亿元,净利润3.7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9.80%、9.66%、17.42%和18.80%。
3、管理情况
(1)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治理机制管控制度体系。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议事规则》为架构,以单项工作规则和具体管理制度为执行标准,从而使公司形成了相对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公司的管理更趋科学规范。年度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进行了修订。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治理规则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2)加强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督导控股子公司按内控要求进一步梳理管理制度。年内结合内控审计对下属子公司实施了规范运作方面的专项审计,并针对内控审计以及内控日常监督及自我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敦促各公司梳理、优化相关制度与流程,并强化执行。进一步规范子公司技改项目的预决算管理、费用管理,加强财务信息化管理、重大资产处置和重要合同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质量。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宁波富达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规范运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上证所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运作规范、内控健全。在认真组织召开三会,规范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与落实,及时完善内部相关制度,确保企业规范运作。年内,结合分红实施方案,公司组织召开网上投资者接待会,及时做好投资者、机构和相关媒体等方面的问询接待工作。
公司注重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严格在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范围控制和知情人登记。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为所有投资者创造一个平等获取信息的平台。
(4)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科学决策,依法运作,恪尽职守,勤勉履职。2019年共组织召开2次股东大会,通过16项决议;组织召开5次董事会,通过29项决议;组织召开6次监事会,通过17项决议;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次。全体董事在年度内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对监管部门规定事项实施监督,并出具相关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时召开会议,对各自分管事项展开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2)。
1、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1、2019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议案》,现会计估计变更的时间由2019年1月1日变更为2019年4月1日。
2、误将预期信用损失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7,321.10元冲减至期初留存收益,导致《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信用减值损失”等科目列报出现差错,公司决定进行差错更正。
上述二项差错更正以《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形式提交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议案》,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该变更事项处于2019年一季报披露后、半年报披露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时间最早应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定进行差错更正,将会计估计变更日期由2019年1月1日更正为2019年4月1日,差错更正对本公司2019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
2、公司原会计变更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预期信用损失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7,321.10元冲减至期初留存收益,导致《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信用减值损失”等科目列报及披露出现差错,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定进行差错更正,“信用减值损失”列报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6月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2019年1-6月份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85,909,284.46元调整为285,421,963.36元,减少487,321.10元。
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临2019-045号公告《宁波富达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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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王兵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及2020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19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31.45亿元,同比下降39.10%,利润总额8.39亿元,同比下降26.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亿元,同比下降34.80%。实现每股收益0.337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127%。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15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2018年公司整体打包出售房地产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导致2019年度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剔除2018年原房产板块数据后,2019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31.45亿元,同比增长11.01%,利润总额8.39亿元,同比增长1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亿元,同比增长24.60%。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196,461.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5,451,749.57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545,174.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9,262,863.21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8,904,821.4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1,264,616.4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90,215,089.17元,结余11,049,527.23元结转下期。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20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2020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5亿元),2、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3亿元),3、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
(二)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提供担保计划。
(四)2020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00亿元。
(五)截止2020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0.75亿元。
(六)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的担保,同意董事会提交的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0-008)》
七、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继续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购买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7、本议案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0-009)》。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5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和费用定价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10)》。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0-011号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两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场公司”)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向关联方购买自来水、燃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50.75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292,135.37万元的1.56%。
公司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本次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梅旭辉、王兵团、马林霞回避表决。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2)》。
十五、关于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的议案
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商户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甬政发[2020]2号)、宁波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国资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同意《广场公司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细则》,对天一广场的租户和联营户中的中小微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租金(联营收益)最高减免额为6500万元。
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广场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推进及办理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减免租金(联营收益)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同意公司按《广场公司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细则》减免租金(联营收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的公告》(临2020-013)》。
十六、关于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九届董事会至2020年4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的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钟建波先生、朱伟先生、马林霞女士、王兵团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何自力先生、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关于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报酬12万元人民币(税后)。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关于公司经营者经济责任的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0年4月23日(周四)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会议议题: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议案》
9、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10.00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1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单位
10.02关于续聘内控审计单位
会议议题:累积投票议案
11.00关于选举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1.01钟建波
11.02朱伟
11.03马林霞
11.04王兵团
12.00关于选举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2.01何自力
12.02邱妘
12.03徐衍修
13.00 关于选举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13.01 宋飒英
13.02 蔡晨斌
13.03 张波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6日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20-014)。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建波:男,畲族,1973年1月出生,浙江龙游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民族学院文学院文艺学专业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基金业从业资格。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92.09-1996.07 中南民族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96.09-1999.07 中南民族学院文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9.07-2002.09 杭州电视台新闻部、评论部记者
2002.09-2003.03 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局副局长
2003.03-2005.03 宁波市江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1月起兼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2003.8-2003.12宁波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处挂职,任处长助理)
2005.03-2009.03 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07.10-2007.12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办挂职)
2009.03-2010.09 宁波市江东区贸易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9-2012.01 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11-2015.08任董事)
2012.01-2015.08 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4月兼任宁波电子商务城管委会(江北)副主任)
2015.08- 2019.10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9.10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朱伟: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基金业从业资格。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1998.09-2002.07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读
2002.07-2004.11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2004.12-2006.03 浙江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原宁波天健永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2006.04-2007.10 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
2007.11-2011.07 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1.08-2017.03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2014.03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间:2012.10-2015.08参加市财政局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组织的宁波会计领军人才二期培养项目)
2017.04-2020.01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其间:2019.03-2019.07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2019年第一期全市年轻干部培训班)
2020.01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马林霞: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0月参加工作,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系统计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89.09-1993.07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系统计学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93.10-2001.12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保部,历任:科员、总经办副主任、主任兼人保部经理
2001.12-2003.10 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3.10-2004.09 大连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10-2005.04 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5.04-2009.03 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
2007.09-2009.03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09-2009.03 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
2009.03至今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04-2011.04 宁波富达股份限公司副总裁
2011.04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14.07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兵团: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江苏东海人。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4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9.09-2003.07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003.09-2006.04 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士
2006.04-2009.02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职员
2009.02-2010.05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
2010.05-2012.05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2012.05-2013.06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2013.06-2017.04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2017.04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7.05至今 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9.08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自力,男,1957年7月出生。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党员,1982年9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习,承担科研课题;兼任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宁波富达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78.09-1982.07 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85.09-1988.07 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92.09-1997.07 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82.09—1985.09 宁夏自治区党校 讲师
1988.07-1997.07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副教授
1997.07至今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邱妘: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宁波镇海人。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元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82.09-1986.06 复旦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1986.07-1993.09 宁波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
1993.09-1995.09 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系主任
1995.09-1997.07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留学
1997.07-1999.12 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
1999.12-2005.04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
2005.04-2014.06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教授、院长
2014.07-2015.06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教授
2015.07至今 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2.07至今 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徐衍修 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浙江江山市人,1990年5月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86.09-1990.06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
2001.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硕士
1990.09-1997.12巨化集团公司法务专员
1998.01-2000.12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01-2011.12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12.01-2019.02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9.03至今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飒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并确认201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两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广场公司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向关联方购买自来水、燃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50.75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292,135.37万元的1.5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宋飒英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2)》。
九、关于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
由于公司九届监事会至2020年4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宋飒英女士、蔡晨斌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推荐,张波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代会选举钟启明先生、施亚琴女士为职工监事人选。
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报下次股东大会选举批准后,与职代会选举的二名职工监事一起组建新一届监事会。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的健全。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无内幕交易、非公平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监事会依法履行检查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职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允。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等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10,063.12万元(含税)。上述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飒英:女,汉族,1972年4月出生,浙江宁波人,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审计部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1989.09-1992.07 浙江财经学院投资经济管理系投资专业在读
1993.09-1995.07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在读
1992.08-1998.06 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
1998.06-2000.04 宁波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
2000.04-2003.05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
2003.05-2007.12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2007.12-2009.01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审计部经理
2009.01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蔡晨斌: 男,汉族,1992年3月出生,浙江慈溪人。2012年12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6月参加工作,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基金、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筹融资管理员。
2011.9-2015.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 学士
2015.9-2017.6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 研究生 硕士
2017.07-2017.09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产配置部 现货研究员
2017.10-2017.1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证券管理员
2017.12-2018.03宁波和开丰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8.4-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城投管培生、筹融资信息
张波: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浙江舟山人。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985.10-1990.05上海基地后勤部服役(部队)
1990.05-2001.10 工行舟山市分行岱山分行职员
2001.10-2002.07 工行舟山市分行岱山支行长河分理处 主任
2002.07-2005.01工行舟山市分行办公室 职员
2005.01-2006.12 工行舟山普陀山支行 行长
2006.12-2008.05工行舟山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任助理
2008.05-2009.03工行舟山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兼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
2009.03-2011.07工行舟山分行结算与电子银行部 副总经理
2011.07-2014.11工行舟山分行结算与电子银行部 总经理
2014.11-2018.11工行宁波分行办公室 副主任
2018.12至今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董事长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经民主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根据《工会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三条“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规定,选举钟启明先生、施亚琴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职工监事简历:
钟启明: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浙江余姚人。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产业发展部副经理。
1994.9-1997.7 宁波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外贸经济专业 大专
2005.9-2007.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 本科
1997.8-2001.10 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测试中心 测试员
2001.10-2010.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副主任
2001.4-2011.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团委书记
2010.5-2017.7 宁波富达股份综合管理部 副经理
2017.7-现在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 副经理
施亚琴:女,汉族,1977年2月出生,浙江余姚人。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0月参加工作,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1993.9-1996.7 杭州农业学校经贸专业学习 中专
1997.9-2001.1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涉外财务专业学习 大专
2003.9-2005.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 本科
2011.9-2013.7 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96.10-2000.05: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小家电分公司统计、秘书
2000.05--至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2017.05--至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3、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2020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提供担保计划。
2020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0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0.7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2020年对外担保计划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精神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就2020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2020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2、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3、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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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提供担保计划。
(四)2020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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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截止2020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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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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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被担保人情况: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5亿元,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注册地址余姚市城区富巷北路558号(原城区胜归山),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水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水泥熟料的制造及销售;房屋租赁、水泥筒租赁;固体废物资源优化处置利用;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5亿元,负债总额4.98亿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1.90亿元,资产负债率35.96%。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4亿元,净利润3.43亿元。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法定代表人:俞枢根,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销售水泥基水泥制品、建材、机电产品、粉煤灰加工、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利用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3亿元,负债总额1.63亿元,资产负债率53.80%。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亿元,净利润0.34亿元。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陈家寨,法定代表人:叶伯丰,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销售水泥基水泥制品、建材、机电产品、粉煤灰加工、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7亿元,负债总额3.7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55亿元,资产负债率69.10%。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净利润1.57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担保计划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担保计划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0.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0.0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0.00亿元。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继续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