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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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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 2019年年末总股本 21,3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3,340,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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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IC半导体、光电等高科技电子产业及生物医药、云计算中心等相关领域的建厂工程提供洁净室工程服务,包括洁净厂房建造规划、设计建议、设备配置、洁净室环境系统集成工程及维护服务等。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无尘、无菌净化系统、设备及其周边机电、仪控产品的生产组装,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设计、咨询、调试、维修服务;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机电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管道工程、容器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从事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以及建筑材料、无尘、无菌净化设备及相关设备、构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公司经营模式本公司作为一站式洁净室系统集成工程服务的专业提供商,目前已经具备“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EPCO的能力。“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模式,从工程施工设计到采购、施工、维护,以达到系统集成之完整性,确保业主方的最大利益。此模式是洁净室工程行业最全面、完整的模式。工程周期各环节之配合相对较好,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和维护具备较高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从而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洁净室工程的价值。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的规定,业务模式,是指上市公司开展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实现利润的方式。根据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分配的不同,建筑行业业务模式主要分为:单一勘察、设计或施工合同模式、设计施工合同模式、交钥匙工程合同模式、融资合同模式和管理合同模式。公司目前实施工程项目的业务模式主要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模式。

  (1)未完工项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完工项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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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完工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

  ①工程成本及工程范围变化带来的风险目前,公司工程合同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其中固定总价工程合同总价款和固定单价合同中单价均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的。此类合同通常规定,合同双方不得因工程所需之材料、设备价格之涨跌,或因与合同施工有关之工资水平、利率、汇率及其它各项成本费用之增减为理由而调整,亦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工程所有增减成本之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合同总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或采取不利合同履行之措施。尽管公司能够通过SAP ERP系统等内部管理措施对设备、材料、人工及其它成本进行预估,但工程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往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价格、劳动力价格、合同实际工期、项目范围变动等。若公司预估成本所依据的假设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假设不符合实际,可能导致公司报价偏低,则将给公司带来实际合同利润率低于预期的风险。对于固定总价合同而言,如果工程项目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更,实际工作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获得客户相应补偿,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另外,进行额外工作可能也会造成公司其它项目的延迟并可能对公司如期完成特定工作的安排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固定单价合同而言,如果工程项目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更,原定范围中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数量,公司可能面临项目合同收入减少的风险。

  ②工程质量风险公司所服务的洁净室行业对工程技术要求严格,而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下游行业客户的生产经营能否正常开展,因此,工程合同通常情况下会约定工程合同价款的3%-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一般为2年,自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整个洁净室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进场和施工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流程。公司承建的“重庆西永微电子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A栋”项目于2009年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的“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如果未来质量管理体系不能同步完善、管理不到位、技术运用不合理或技术操作不规范,将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隐患,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期后质量保证金无法如期收回,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业务开拓,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延期、误工风险业主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之后,即将与整个工程项目相关的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维护等工作全部交由公司负责实施,公司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工工程交付业主。由于工程项目通常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工期控制较为严格,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情况,就可能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计划进行,具有不能按期交付完工工程的风险。

  ④工程分包风险公司在洁净室工程开展过程中可以依法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商的施工人员需在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挑选内控制度,但分包商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不足仍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导致工期延误或产生额外成本,进而可能引发安全、质量事故和经济纠纷。

  ⑤安全施工风险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自股份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本公司所服务行业的工程施工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施工环境复杂,存在一定危险性,如果防护不当或在技术上、操作上出现意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三)行业情况我国洁净室工程行业目前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阶段,行业内企业众多,技术实力参差不齐。经过多年的发展,一批有实力的洁净室工程企业逐渐在高端市场取得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而低端市场则十分分散,规模较小、技术实力不高的企业各自占据一定的低端市场份额。本公司目前主要为客户提供中高端的洁净室系统集成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从公司下游客户的行业划分来看,目前主要销售对应为电子行业包括IC半导体、光电等,2019年电子行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7.03%。公司的客户从规模和行业地位上来看,均为相关行业内的大中型领先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对较小,且这些企业对洁净室工程服务的质量、系统集成工程服务提供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均较高。从中长期看,在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发展,GDP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洁净室工程服务的主要下游行业还将保持增长,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的趋势在短期内不会改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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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长期贸易争端影响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持续面临下行压力,业主投资不确定性增强。但是,芯片产业及高阶面板产业因为国家政策大力推进建设的原因,市场相对而言保持景气。

  为了充分掌握机遇,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完善市场布局,凭借公司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稳定的客户及项目协调能力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958.12万元,同比下降了17.12%。其中,工程施工业务营业收入183,759.72万元,同比下降了17.79%;设备销售营业收入1,858.90万元,同比增加67.78%。收入占比分别为98.29%、0.99%,收入结构符合公司战略目标。2019年度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及劳务成本上涨,公司加大成本控制力度,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1.32%比2018年度综合毛利率11.57%仅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26.80万元,同比下降了37.13%。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下降了17.12%及应收账款验收款及保固款增加补提坏账准备。公司经营状况整体趋稳健。工程施工、设备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15%、20.46%,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好。

  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量管理工作,多种举措加大工程款回收。期内公司全年现金净流量   -6,660.03万元,其中,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净额-19,719.18万元。期末,公司拥有在手货币资金32,873.31万元,资产负债率45.12%,同比上升2.91个百分点。财务风险整体可控。

  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五、10。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五、41。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3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0年3月 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2、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5、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7、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08)。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1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附件一。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0)。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一:公司副总经理简历

  ■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4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六项议案均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5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拟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7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2019年度经营成果进行审计,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98,745,088.62元人民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457,048,921.52元。

  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 2019年年末总股本 21,3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3,340,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3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94元,共募集资金263,598,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53,646,219.04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209,952,180.96元,剔除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2,978,752.26元, 募集资金净额206,973,428.70元。

  截止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1,492,467.33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286,418.7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480,961.37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3月经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15日,本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15日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2016年12月15日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月10日,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未有违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差异6,444,150.04元,系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5,974,971.30元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存款利息收入470,914.88元、支付转账手续费1,524.66元等累计形成的金额所致。

  2019年7月,本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通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的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31,876,124.84元。经了解,上述账户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芯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更名为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作出(2019)浙01民初2138号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而冻结。账户被冻结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新设立自有资金账户,在募集资金账户未解冻前,募投项目资金支出由新设账户统一支出,待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视情况予以置换或将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冻结账户余额31,925,111.41元(含利息),公司已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7,056,340.84元。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亚翔集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翔集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南认为:亚翔集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表: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新设立自有资金账户,在募集资金账户未解冻前,募投项目资金支出由新设账户统一支出,待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视情况予以置换或将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7,056,340.84元。本年投入金额含公司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拓展洁净室工程营运资金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公司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预留的西北部空地进行建设,现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现有厂房加盖厂房。

  1)变更的具体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预留的西北部空地进行建设,为实现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公司固定资产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基于对厂区及厂房的功能分布等方面的分析,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在现有厂房上加盖厂房,用以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2)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9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号楼1101室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人数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 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 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 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总资产均值:100.63 亿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年末金额:543.72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准,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6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6日

  至2020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一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 4月14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5:3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3(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繁骏、钱静波

  联系电话:0512-67027000

  传真号码:0512-67027009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邮编:21512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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