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注:除换汇外,美元和越南盾折算为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6.9762和0.00030106。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04.0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57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918.53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595.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122.6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630.4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247.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根据2019年8月23日第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9年9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存入结构性存款19,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存入16,000.00万元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存入3,000.00万元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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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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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核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天健验【2018】336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9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4,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240,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59,843,465.4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34.60元(不含增值税)。
2018年9月27日,兴瑞科技、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兴瑞科技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兴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国海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兴瑞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国海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20日,兴瑞科技及兴瑞科技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瑞”)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海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4月2日,兴瑞科技、香港兴瑞及兴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香港兴瑞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兴瑞”)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及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6日,兴瑞科技、香港兴瑞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26日,兴瑞科技、香港兴瑞、越南兴瑞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及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月16日,兴瑞科技、越南兴瑞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支行及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有效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兴瑞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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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1、首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兴瑞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2018年12月5日,兴瑞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兴瑞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6,980.00万元人民币向香港兴瑞增资并转投设立越南兴瑞,由越南兴瑞实施原“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中的“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项目”;由越南兴瑞实施原“年产2000万套RFTUNER、2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
2、第二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二次增资子公司香港兴瑞继而转投孙公司越南兴瑞的议案》。2019年9月10日,兴瑞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二次增资子公司香港兴瑞继而转投孙公司越南兴瑞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兴瑞科技向香港兴瑞增资1,000.00万美元(下表计算约为7,00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汇出日的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金额为准),香港兴瑞进而向越南兴瑞增资1,000.00万美元。兴瑞科技将原“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部分拟投资金额调整至越南兴瑞“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必要的信披流程与其他手续,2019年年底越南兴瑞项目一期基建基本完成。
上述两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兴瑞科技全部募集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第一次调整1,000万美元,测算汇率6.9800(美元兑人民币),实际汇率6.7188(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影响实际折算成人民币少汇出261.2万人民币;第二次调整1,000万美元,测算汇率7.0000(美元兑人民币),实际汇率7.0413(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影响实际折算成人民币多汇出41.3万人民币;两次调整合计比计划少汇出219.9万人民币,该部分全部调回到兴瑞科技“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变更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订单及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再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调整,拟通过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兴瑞”)增资的方式,将原由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兴联)实施的“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部分调整至东莞中兴瑞实施,东莞中兴瑞拟实施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2,04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将用于向东莞中兴瑞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东莞中兴瑞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10.2621万元调整至人民币9,210.2621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完成后,兴瑞科技全部募集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变更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主要原因:(1)公司上市时承诺购买土地解决东莞土地租赁可能引起的经营风险;(2)由于外部产业环境的变化,汽车电子连接器项目在苏州中兴联实施进度不如预期。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2019年开始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产能扩充需求比较明确及迫切,公司与松下等客户新能源汽车电子BDU精密零件及电容精密零组件开发落地有实质性突破,松下与公司与2019年12月签订定点协议,该项目结合客户布局,公司计划在兴瑞科技及东莞中兴瑞联合实施。另外随着5G的发展,公司服务器精密结构件产能增长需求比较迫切。
五、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将在公司现有产品和市场的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提高市场占有率。项目亦将结合公司研发中心的研究成果,完善产成品质量控制,改善公司产品线布局,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为公司发展带来持续的利润增长点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当中的领先地位。
六、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同意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进行增资,用于东莞中兴瑞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在有相应资质的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同意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进行增资,用于东莞中兴瑞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公司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在有相应资质的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3月26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幕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变更事项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并进行了充分论证,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方针,有利于优化产能布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同意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及部分自有资金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并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交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变更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是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变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使用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张忠良先生年度津贴总额为【60】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0】万元/年。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及在关联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6】万元/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所属单位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标准如下:
■
四、其他
1、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因换届时间因素导致延迟发放的待股东大会通过后进行一次补发;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唐晓峰先生、张红曼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2. 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人民元
■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担保项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7,249,185.90元。
4. 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基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0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0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5年5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界塘村界塘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注的品种范围和有效期内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张忠良和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2、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住所: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紧固件制造;房屋租赁、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财务知识咨询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务、展览服务;电子产品、净水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清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浙江中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张忠良先生在浙江中兴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界塘村界塘工业园区2号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产品,机器人,智能化设备,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家用电器智能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智能科技,通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张忠良和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4、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7日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界塘村界塘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与中介服务、文化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研究、开发、销售、安装、调试、维护及咨询。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张忠良和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5、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9月18日
住所:溧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上上路28号
注册资本: 12,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冲压设备、精密锻造设备、钣金折弯设备、钣金剪切设备、自动化设备及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研发、生产与销售;软件及系统集成开发及服务;设备维保服务;机械及电气零部件销售。(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张忠良、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间接持有72.03%的股权;张忠良通过宁波哲琪间接持有6.81%的股权,张忠良和张华芬合计间接持有78.84%的股权。
6、浙江惟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兴路27号
注册资本:47,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金属加工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及合金铸造、加工;不锈钢、钢铁的批发;物业管理(凭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经营);货物的仓储与配送(凭有效的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张忠良直接持有其6.2946%的股权,同时担任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就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2019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超出授权范围与金额的情况。结合2019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19年3月26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瑞科技 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海证券对兴瑞科技本次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拟对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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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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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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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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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上述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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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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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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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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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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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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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4月1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limengliang@zxec.com
联系人:周顺松、李孟良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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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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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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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日(星期四)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总经理陈松杰先生、财务总监杨兆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顺松先生、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保荐代表周琢先生。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一)全景网
1、时间: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兴瑞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1、时间: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2、参与方式: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兴瑞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兴瑞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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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1、时间: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