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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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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将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324,943.06万元的4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即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3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30,016.73万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0%。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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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青岛港口始建于1892年,是世界最大的综合性港口之一,西太平洋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位于我国沿海的环渤海湾港口群、长江三角洲港口群和日韩港口群的中心地带,为常年不淤不冻的深水良港。

  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5日,2014年6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2019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股上市。

  公司是青岛港口的主要经营者,运营管理着青岛前湾港区、黄岛油港区、董家口港区和大港港区四大港区。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金融服务等。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

  1.装卸及相关业务

  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提供集装箱、油品、金属矿石、煤炭、粮食、钢材、机械设备等货物的码头装卸、堆存和相关服务。

  2.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

  公司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运输、拖轮、理货等服务。

  3.港口配套服务

  公司港口配套服务业务主要提供港口设施建设、港机制造、港区供电、供油等服务。

  4.金融服务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主要通过青港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服务。

  (二)行业情况说明/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港口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港口行业的发展水平与世界经济、国内经济发展,特别是国际、国内贸易发展密切相关。

  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全球贸易增速放缓;中国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施“六稳”政策,经济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较同期增长6.1%。对外贸易逆势增长,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4%(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9年,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较同期增长4.3%,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较同期增长3.9%,中国港口行业持续保持总体向好的发展势头(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2019年,青岛港口货物吞吐量继续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五位,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五位,外贸吞吐量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二位、我国北方港口第一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分两期共发行35亿元公司债,其中:“16青港01”(第一期)为5年期共计15亿元,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6青港02”(第二期)为5年期共计20亿元,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已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两期公司债利息及投资者回售部分的兑付款,并于2020年3月18日已支付“16青港01”自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将于2020年6月8日支付“16青港02”自2019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7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是公司及公司发行全部公司债的资信评级机构,2016年3月11日,审定本公司主体及“16青港01”信用等级为“AAA”;2016年5月3日,审定本公司主体及“16青港02”信用等级为“AAA”;2017年5月18日,对本公司2016年两期公司债进行跟踪评级,维持本公司主体及两期公司债信用等级“AAA”;2018年6月25日,对本公司2016年两期公司债进行跟踪评级,维持本公司主体及两期公司债信用等级“AAA”;2019年4月28日,对本公司2016年两期公司债进行跟踪评级,维持本公司主体及两期公司债信用等级“AAA“。全部评级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64亿元,同比增长3.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0亿元,同比增长5.4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本集团已按照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无显著影响,其他修订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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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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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租赁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集团 本公司

  剩余租赁期长于1年的,本集团及本公司根据2019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 111,072,577

  租赁负债 81,092,1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980,448

  剩余租赁期短于1年的,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集团 本公司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原计入固定资产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项目,并将原计入长期应付款的应付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548,731,094 99,283,159

  固定资产 (492,137,464) (99,283,159)

  在建工程 (56,593,630) -

  长期应付款 (488,716,378) (94,202,439)

  租赁负债 488,716,378 94,202,4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长期应付款 (68,548,706) (25,843,9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租赁负债 68,548,706 25,843,958

  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

  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于2018年12月31日披露未来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122,029,345 -

  按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上述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 111,072,577 -

  加:2018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 557,265,084 120,046,397

  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668,337,661 120,046,397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2019年2月26日注销全资子公司青岛宏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实现清算收益522,168元。

  于2019年9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港物流出资成立非全资子公司中林青港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方股东共计出资2,000万元,其中青港物流已出资1,300万元。

  于2019年9月1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保税港区通达油气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非全资子公司青岛前湾南港油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方股东共计出资2,500万元,其中通达油气已出资1,375万元。

  于2019年9月18日,本公司成立非全资子公司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2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方股东已完成出资,其中本公司已出资14,892万元。

  本集团于2019年11月26日注销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客运站免税品销售有限公司,实现清算损失669,983元。

  证券代码:601298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李奉利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20年3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任报告,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授权代表职务。李奉利先生的辞任将自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董事后生效,在选举产生新董事前,李奉利先生将继续担任上述职务。

  张江南先生和姜春凤女士因工作调整,均于2020年3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任报告,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江南先生和姜春凤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上述董事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98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李武成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20年3月26日向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李武成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监事的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李武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58号青岛港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以及相关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943.06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0%,向现有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30,016.73万元(含税),按现有总股本计算每10股人民币2.003元(含税)。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对董事的考核确定;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任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厘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贾福宁先生、王新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苏建光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该等人员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1: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履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同意提名该等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东先生、刘良先生、杨风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该等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等人员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2: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及有关机构职责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置企业管理部,撤销战略规划部,将资产财务部部门名称变更为财务管理部,并对有关机构职责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并将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公司不再将本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以自筹资金或合资方式继续建设本项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外部政策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收益,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总裁”、“副总裁”的表述分别变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总裁”、“副总裁”的表述分别变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中关于“总裁”、“副总裁”的表述分别变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时,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修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2,000万美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保险费总额不超过1.5万美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到期可续保),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该等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决策科学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总经理)办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开始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多功能厅依次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履历

  贾福宁先生(“贾先生”),52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贾先生于1988年7月至1989年7月、于1989年7月至1990年3月分别担任青岛市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干部、技术员。贾先生于1990年3月至1992年12月担任青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处技术员。贾先生于1992年12月至1995年11月、于1995年11月至1996年4月、于1996年4月至2001年9月分别担任青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预算财务处处长(副处级),于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担任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审计)处处长。贾先生于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担任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处 处长(其间:于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挂职担任青岛市浮山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贾先生于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担任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于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担任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贾先生于2012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于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担任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于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贾先生于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于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分别担任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贾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工商管理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位。

  

  苏建光先生(“苏先生”),51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苏先生于1989年7月至1999年10月历任青岛港务局修建公司实习工、技术室职工、工程科助理工程师、计划施工科助理工程师、计划经营科副科长。苏先生于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于2000年5月至2000年8月、于2000年8月至2001年11月分别担任青岛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及纪委书记、副经理及党委委员。苏先生于2001年11月至2005年9月担任青岛建港指挥部工程部经理、党委委员,于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担任青岛建港指挥部副指挥、党委委员,于2006年5月至2006年9月担任青岛建港指挥部副指挥、党委副书记,于2006年9月至2013年11月担任青岛建港指挥部指挥、党委副书记。苏先生于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港务工程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于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苏先生于2013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港建分公司经理,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4月、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分别担任本公司港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苏先生于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于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担任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苏先生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于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于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苏先生毕业于青岛海洋大学(现为中国海洋大学)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王新泽先生,57岁,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总经理),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王新泽先生于1983年8月至1986年7月担任青岛港务局(现为青岛港集团)北港公司机械队司机,于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在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学习,1988年7月至2000年8月担任北港公司人事工资科科员、科长,于2000年8月至2003年5月担任青岛港务局劳资处副处长、青岛港集团人事部副部长,于2003年5月至2005年1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轮驳公司人事科科长。王新泽先生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8月、于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于2007年4月至2009年7月、于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于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于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分别担任青岛港集团人事部部门主任、人事部部长助理、人事部副部长、办公室部门副主任、人事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王新泽先生于2013年2月至2013年1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人事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王新泽先生于2013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青岛港集团机关党委委员,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于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青岛港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于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于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王新泽先生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获在职大学学历。

  

  王军先生,55岁,工程师,现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港引航站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于1989年1月至2002年6月担任青岛港务局集装箱公司团委书记、流机队副队长、固机队副队长、流机队队长、支书、机械三队队长、机械一队队长。王军先生于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担任明港公司拖车队队长。王军先生于2004年1月至2005年11月、于2005年11月至2007年4月分别担任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QQCT”)技术部流机经理、操作部作业组经理。王军先生于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青威集装箱”)经理,于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业务部副部长。王军先生于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大港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于2011年11月至2013年8月担任青威集装箱经理。王军先生于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担任青岛港集团机关党委委员,于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业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业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家口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于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担任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军先生于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担任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QQCTU”)总经理、党委书记,青岛前湾西港联合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西联”)总经理,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QQCTU纪委书记,于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担任西联党委副书记,于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担任西联党委书记。王军先生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获在职大学学历。

  

  附件2: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张建东先生(“张先生”),男,1962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党校大学,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张先生于1989年起加入青岛港务局(现为青岛港集团),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威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青岛港务局业务处调度室副主任,青岛港集团业务部部长,本公司前港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安技部部长,监审部部长,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青岛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张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刘良先生(“刘先生”),男,1965年4月出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1987年起加入青岛港务局(现为青岛港集团),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曾任青岛港集团轮驳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轮驳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刘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杨风广先生(“杨先生”),男,1964年9月出生,毕业于山东行政学院,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杨先生于1985年起加入青岛港务局(现为青岛港集团),并于2014年12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曾任青岛港集团多个下属公司副经理、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本公司前港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杨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58号青岛港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候选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年报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943.06万元。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0%,向现有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30,016.73万元(含税),按现有总股本计算每10股人民币2.003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夏希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候选人履历情况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并将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公司不再将本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以自筹资金或合资方式继续建设本项目,并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考虑了外部政策、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总裁”、“副总裁”的表述分别变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

  夏希亮先生(“夏先生”),40岁,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青岛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港引航站有限公司监事,QQCT监事,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青岛港联顺船务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青岛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青岛环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夏先生于2004年2月至2004年4月担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前港分公司计财部财务人员。夏先生于2004年4月至2004年11月、于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分别担任青岛港集团通达分公司(“通达分公司”)琴海酒店会计、通达分公司配送中心会计。夏先生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于2006年10月至2008年11月、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于2009年8月至2013年11月分别担任通达分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副科级)、财务部经理(正科级)。夏先生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借调至本公司监审部。夏先生于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于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于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分别担任本公司监审部部长助理、监审部副部长、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夏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298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943.06万元。可用于分配利润计算口径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母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公积金及必要的其他储备金额以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对年度净利润的影响等因素后的金额。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016.7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98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关于H股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规定的修订及相关实务的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另外,拟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总裁”、“副总裁”的表述分别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且《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表述相应修改。

  相关内容的修订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四:《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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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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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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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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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以下简称“青岛分所”)人员执行。青岛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号楼37层,邮编为266071,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普华永道中天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47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建荣,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显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娜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建荣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显霞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11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126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厘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审议,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认为:公司拟续聘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98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青岛港”或“青港国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839号文),本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5,743,592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78,929,768元(“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759,190,45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9,190,45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19,739,315元,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105,513,001元,二者的差异为人民币1,114,226,314元,其中1,125,940,000元为已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1,713,686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409号)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港国际公司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19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409号)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 1: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释1: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调减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金额调减为0。

  注释2:截至2019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评价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股票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项目名称: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0,07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终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并将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2年。

  2、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项目名称: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公司拟不再将本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自筹资金或合资方式继续建设本项目。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不适用。

  一、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839号)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09,4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人民币11,574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197,893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终止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并将原拟用于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投入到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30,210万元增加至48,21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占本次A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10%。前述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终止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本项目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0元,公司拟不再将本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自筹资金或合资方式继续建设本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占本次A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前述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

  上述变更及终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

  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董家口港区建设规模为38,355m2的综合物流堆场,堆场建成后将主要承担件杂货的储存及中转任务。该项目已办理了立项、环保、土地等审批手续。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2,1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人民币17,618万元、其他费用为人民币3,436万元、预留费用为人民币1,05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余部分为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原预计2020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内部收益率约为10.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已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209万元,均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已投入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契税等,所形成的资产将用于公司后续另行建设建材基地。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112万元(含现金管理余额与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2、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

  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董家口港区建设商业储备中转油库,储存油品包括中质、轻质原油,来油为船运,发油通过公路、铁路、船运及管道。该项目已办理了立项、环保、土地等审批手续。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53,0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人民币367,263万元、其他费用为人民币33,441万元、预留费用为人民币40,09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人民币12,219万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原预计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内部收益率约为1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已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5,912万元,均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已投入资金主要用于钢板采购、堆场清理、土建工程等,所形成的资产将用于以自筹资金或合资方式继续建设本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青黄政字[2019]98号),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发生调整,土地用途由原仓储物流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变更后该区域土地可以用于建设综合物流堆场、仓库、加工制造业基地等多种用途。

  考虑到当地政府上述区域规划的变化,同时基于董家口港区及临港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预期存在较高的建材需求,为充分利用董家口港区较为稀缺的工业用地资源,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公司盈利,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拟使用该区域工业用地建设建材基地,并终止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未来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择机在董家口港区另行选择符合规划的仓储物流用地,以自筹资金建设综合物流堆场。

  另外,由于公司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的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0,210万元与计划投资总额110,070万元之间存在较大缺口,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时购置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机械设备,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将原用于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用于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

  2、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

  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53,01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所有投资均为公司自筹解决,所需资金规模较大。为进一步促进本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不再将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计划通过自筹资金或引入合资方共同投资建设本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制定关于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的具体合资计划。

  三、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购置岸边机械、堆场机械、搬运机械、电力设备、船舶、制修设备等设备,有效的解决制约公司生产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设备的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了该项目的相关事项。该项目已办理了立项手续。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10,070万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0,21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48,210万元,其余部分为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预计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内部收益率约为15.8%。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随着作业货种、处理量、工艺流程等因素变化,专业化机械设备的及时投入和购置直接影响着公司作业效率。公司综合分析码头处理作业增量、设备技术状况、作业货种及工艺变化等因素,制定了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本项目的完成将有效的解决公司未来吞吐量增长导致设备不足,货种增多无合适的设备,老旧设备降低生产效率,设备及船舶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等问题,可以有效的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及竞争力。

  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并已结合发展战略对该项目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实施情况不及预期、实际效益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的风险。为应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灵活调整经营计划。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外部政策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收益,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考虑了外部政策、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岛港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外部政策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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