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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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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6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46,55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4890%。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2,021,000股,及老股转让股份4,530,000股。

  3、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9号)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0,000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0,000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0,000股),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57,8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3,040,000股。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发行后总股本73,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60股,派6.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4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9,560,000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9,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8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为22,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647名,其中包括494名自然人股东,及153名机构股东。该等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上述股东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边瑞群、林雪峰及解治刚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边瑞群及林雪峰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9年9月27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边瑞群、林雪峰及解治刚承诺:对于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履行承诺情况:截至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2、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551,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2,021,000股,老股转让股份数量为4,530,000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489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账户数为647户,其中494户为自然人股东,153户为机构股东。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账户数为647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数为149户,通过老股转让获配股东数为498户。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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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注2:股东林雪峰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股东边瑞群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本次解除限售后,股东林雪峰、边瑞群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及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其中,注1股东林雪峰已质押股份1,556,000股。

  注3、注4:股东孙庚文、丁春花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86股、3,000股,上述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后可上市流通。

  6、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荐机构对亚世光电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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