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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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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4,021,5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从事阿胶及阿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是中国最大的阿胶生产企业,是阿胶行业标准的制定者。

  2、公司主要产品:阿胶与人参、鹿茸并称“滋补三宝”,是传承近3000年的滋补类名贵中药材。(1)阿胶,被最早的医药经典《神农本草经》列为滋补上品,《本草纲目》称其为补血圣药,目前阿胶已成为OTC最大规模单品,被誉为滋补养生第一品牌。(2)复方阿胶浆,源于明代经典名方“两仪膏”,中药独家品种,气血双补,40年品质保障,在气血滋补市场上遥遥领先。(3)阿胶糕,优选道地原材料,产品包装采用中国风设计,更适合高端女性和有礼品需求的人群,通过食补,自内而外焕发美丽真颜。(4)“真颜”品牌系列产品,实践“内外兼修”健康理念,结合阿胶养颜功能,瞄准女性美容市场。目前已有真颜小分子阿胶等产品,战略储备产品40余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东阿阿胶“十三五”的“重塑年”。面对宏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司积极调整营销策略,探索并实践新营销模式,主动降库存,控制发货,拉动终端纯销,夯实终端基础;另一方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新产品开发、行业标准建立、药理药效研究、驴产业研究,并着力构建以基地为核心的驴皮终端网络,确保原料可持续供给。同时,公司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改革政策,按照《东阿阿胶“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双百行动”改革项目,着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党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企业健康发展,队伍不断提升,组织效能高效务实”为标尺,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夯实党建基础,不断提高党建质量,助力企业发展。第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促进广大党员理论水平提升。听民意查实情,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组织高管、支部书记开展基层调研。坚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推进企业“转型提质、稳健创新”发展结合起来,认真检视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第二,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给华润回信指示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总书记给华润成立80周年回信指示精神贯穿全年,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指示精神上来。第三,按照国有企业“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健全基层组织,强化人员力量。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讨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经理人队伍,有力带动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营销:聚焦阿胶主业,围绕阿胶、复方阿胶浆、阿胶糕三大产品,不断优化和拓展终端,采取一系列举措拉动渠道库存消化,保持市场秩序。通过整合营销传播,实施品牌区隔,提高市场份额,打造国家名片,提升品牌势能。阿胶即食化,对接新消费,推出鲜制即食阿胶,开展会员、圈层营销活动,并在药店和医疗机构广泛推广;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启动全员营销项目——千县万家诊所百万顾客关爱行动,大力开发医院、医馆、社区诊所;开发B2B、B2C商业平台,与医药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借助工厂体验平台,丰富互动体验内容。

  研发:东阿阿胶已建成行业内唯一的国家胶类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院士工作站、山东省胶类中药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等多个技术平台。近年来,公司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十余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二十余项。“阿胶标准化”项目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标准化项目;复方阿胶浆被批准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种中成药大品种临床价值评估研究”项目;“阿胶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及大健康产品开发”项目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阿胶产品现代制造及质量控制关键技术专利群”列入山东省首批15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公司先后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3项、中国专利奖1项。

  公司推动实施产品二次开发,联合中国医学科学院完成阿胶防治雾霾肺损伤提升肺功能药理试验研究,首次揭示了阿胶对肺损伤保护的作用机制,并发表高水平国际论文。复方阿胶浆抗疲劳能力跟踪研究效果显著。启动复方阿胶浆百万例整合医学研究项目,为医理营销提供了模式创新和数字化基础。东阿黑毛驴育种取得突破,在国内外首次建立了德州驴选育技术平台,有效地挖掘了优秀种驴的遗传潜能;建立国内首个驴饲草料营养价值评定专用方法,开发建立驴粪发酵无害化处理工艺;率先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福利化绿色健康养驴模式。

  原料:聚集社会力量发展驴产业,盘活全国驴产业市场。促进毛驴规模化养殖产业健康良性发展。现已完成制定企业标准35项、获得地方标准6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4项、授权专利58项,实现了毛驴养殖由育肥模式向繁育育肥一体化的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全国毛驴繁育增量,保障公司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成功入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农业产业中唯一具备三个国家级平台的企业。

  组织能力建设: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科学人才观,持续深化组织与文化重塑。采用“一图、一卡、两表、一会、OKR”的管理工具,打造高执行力团队;以组织能力为核心,以任职资格为基础,建立战略导向的全员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本集团2019年1月1日之前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这些理财产品和基金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将这些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2018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18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三、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此外,随本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9年5月,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938,100.00元取得了铁岭春天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铁岭春天药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处置子公司

  本公司与华润昂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3日签订关于上海昂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035,920.08元出售所持有上海昂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处置日为2019年2月28日。自2019年2月28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上海昂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新设子公司

  2019年5月公司出资28,000,000.00元设立东阿阿胶医药(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自2019年5月起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注销子公司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辽宁东阿黑毛驴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已办理完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0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韩跃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9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56,179,848.80元。根据2018年度股东会决议,在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654,020,985.8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61,187,462.53元,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未分配利润16,856,305.75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67,842,933.67元。

  公司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只分配,不转增,即以2019年末总股本654,021,537股(含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30,804,307.40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韩跃伟先生、吴峻先生、翁菁雯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7、《关于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1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然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有效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性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做到价格公允、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控审计及相关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2019年,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报告

  2019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19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听取了激励基金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公司提取2018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事项、企业年金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19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这一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路清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报告

  2019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19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听取了激励基金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公司提取2018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事项、企业年金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19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这一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炜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报告

  2019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19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听取了激励基金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公司提取2018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事项、企业年金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19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这一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元兴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路清、张炜、张元兴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1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该事项已经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该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否;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跃伟先生、吴峻先生、翁菁雯女士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为38,002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36,972万元人民币。

  2019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春城先生、吴峻先生、李国辉先生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6月1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预计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为56,683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实际发生额为20,172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19,311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6.53%。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0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为38,002万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月底,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385万元人民币。

  ■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特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2019年没有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复兴街88号1号库东一、二、四、五层;苏州工业园区新未来花园21幢7-8层

  法定代表人:郭俊煜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药品(限《药品许可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乳粉);经营:医疗器械;批发玻璃仪器、保健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卫生用品、卫生材料及辅料、健身器材、货架货柜、金属柜、上述许可经营项目中列明的医疗器械的相关配件、日用百货、鲜花、化学试剂、仪器仪表、消毒用品;市场营销咨询策划服务;仓储服务;销售:日化用品、鲜活食用农产品;道路货运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411,098万元,净资产107,912万元;营业收入718,312万元,净利润9,639万元。

  2、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廊坊开发区全兴路25号

  法定代表人:谷永军

  注册资本:3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3日);医疗器械(助听器、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除外)、体外诊断试剂(仅限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化学品(危险品除外)、日用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零售、综合布线、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与咨询、软件技术培训服务、软件设计、安装、维护服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市场推广服务;招标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器械安装、检测、维修及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329,322万元,净资产52,405万元;营业收入313,918万元,净利润6,353万元。

  3、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三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李禾丰

  注册资本:50514.6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机电设备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药品第三方物流;药品配送服务;医用药库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仓库装卸服务(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设备维修、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801,407万元,净资产89,103万元;营业收入1,090,097万元,净利润21,167万元。

  4、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沌阳大道357号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352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非食用农副土特产品、消毒用品、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汽车及零配件(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品牌汽车);实业投资;会议会展、展台展示;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药品配送;生物工程技术开发;物业管理;广告牌位出租;企业管理咨询;化学试剂(不含化学危险品),药用辅料,化妆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医用电子设备及相关耗材销售;仪器设备仪表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销售;产品市场调研服务;市场推广服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日用家电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275,106万元,净资产65,134万元;营业收入232,393万元,净利润4,573万元。

  5、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257号

  法定代表人:穆宏

  注册资本:519170.33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小包装原料药、小包装麻黄素原料、罂粟壳)、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原料药)、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品种不含A型肉毒毒素、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保健食品、营养补剂、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包装食品;货物包装托运(仅限分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冷藏保温运输;代理记账;销售百货、化妆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制药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仓储装卸服务;展览、展示;医院药库管理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4,024,147万元,净资产1,127,254万元;营业收入1,453,738万元,净利润100,403万元。

  6、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1088号

  法定代表人:翟剑钢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百货、化妆品、消杀用品、康复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劳务服务;会展服务;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国内广告业务;服装销售;服装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695,166万元,净资产84,701万元;营业收入873,602万元,净利润9,636万元。

  7、华润国康(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1号楼19层01-03室

  法定代表人:郭丽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在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身器材、保健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生用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Ⅲ、Ⅱ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植入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植入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含医疗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介入器材(植入类医疗器械除外);Ⅱ类:腹部外科手术器械;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润国康(上海)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21,566万元,净资产9,026万元;营业收入68,524万元,净利润83万元。

  8、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10楼、18楼、31楼3101-3108室、3110室

  法定代表人:穆宏

  注册资本:40575.5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疫苗和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消毒用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以及上述商品的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和外商投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信息咨询(涉限除外),医疗器械维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运,冷藏保鲜运输。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837,619万元,净资产76,969万元;营业收入1,786,259万元,净利润44,844万元。

  9、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金钟河东街72号

  法定代表人:张津权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食品、健身器材、家用电器、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办公用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电子产品、服装、鞋帽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会议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礼仪庆典、劳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包装材料生产加工;工具、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356,422万元,净资产42,831万元;营业收入541,466万元,净利润6,808万元。

  10、华润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区1号联合厂房一层

  法定代表人:张宁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药品、食品(以上两项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销售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销售计量器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包装材料、日化用品、百货、消毒产品、日用杂品、健身器材;中药材收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仓储服务;医疗器械租赁及技术咨询;医药技术研发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润重庆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14,260万元,净资产3,129万元;营业收入13,255万元,净利润1,018万元。

  11、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4号楼A单元1101号

  法定代表人:郎涛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3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0日);销售III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9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7日);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家具、化妆品、日用品、汽车、医疗器械(I类、II类);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142,511万元,净资产27,055万元;营业收入254,739万元,净利润5,024万元。

  1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邱华伟

  注册资本:9789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妆品及一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1,802,993万元,净资产1,116,850万元;营业收入1,342,775万元,净利润147,48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也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未出现坏账情况。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并依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新年度的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主要交易内容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阿胶及系列产品。

  (三)结算方式

  母公司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对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货到付款,其余均执行先款后货。

  (四)违约责任

  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对于本公司增加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计的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我们对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其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由于客户业务调整了对相关产品的采购及库存策略,2019年度暂时减少了对相关产品的采购,因而造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路清、张炜、张元兴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涵盖了公司的运营环节,重点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控制有序,并不断根据新的法规和规章要求进行修订。经了解、测试、核查,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及重大或重要缺陷。

  四、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路清、张炜、张元兴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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