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转换业务

  2.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以下基金进行相互转换:

  ■

  ■

  备注: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为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转换价格以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④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⑤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⑥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⑦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⑧发生各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⑨具体份额计算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销售机构

  3.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联系人:施筱程

  客服热线:021-51690111

  传真:021-68878782、68878773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4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已根据《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2020年1月13日在规定信息披露媒介发布的《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1月14日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于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在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披露的《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