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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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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2020-0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李东因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官国宝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公司为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办理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公司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7,87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祝静、赵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80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3月24日、3月25日、3月2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3月24日、3月25日、3月2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向控股股东确认,目前不存在涉及中央商场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向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中央商场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 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5、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9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仍将出现亏损,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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