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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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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0-005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9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9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申请在银行间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短融”,与公司债券、超短融合称“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证券公司短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最终发行规模以发行主体相应收到的批复或注册许可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

  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经营层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发行主体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五矿资本控股及五矿证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0-006)。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0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0-006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强化公司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股”)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拟申请在银行间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短融”,与公司债券、超短融合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总体方案

  (一)五矿资本控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9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五矿资本控股收到的同意注册许可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全部偿还公司债务;

  4.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利率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债券期限: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二)五矿资本控股超短融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五矿资本控股收到的注册通知书所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核准后2年内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全部偿还公司债务;

  4.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市场利率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债券期限: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三)五矿证券证券公司短融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待偿还证券公司短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五矿证券收到的批复所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批复范围内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用途;

  4.发行方式: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市场利率状况,以招标/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债券期限:期限不超过91天(含91天)。

  二、决议有效期

  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董事会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经营层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发行主体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五矿资本控股及五矿证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制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就债务融资工具的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2020-007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C208-C2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0日

  至2020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6日~2020年4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495851、010—68495926

  传 真:010—68495984

  联 系 人:肖斌、李刚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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