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行政许可大厅”项下查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系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收文编号为200507。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