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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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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3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0年3月31日。

  3、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符合解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名,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84%。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87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50,636.9175万股的2.96%。其中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8%,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0.33%,预留145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67%,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每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权益总数中股票期权数量占比50%,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比50%。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60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未来36个月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24个月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可在未来24个月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6年11月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登记共266人,授予登记股份569.65万股,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276人,授予股票期权653.10万份,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2月23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6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5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5、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242,4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52,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相关公告。

  9、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14.9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26.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4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84.10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74.4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

  17、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85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19、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1元/份调整为31.3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643,00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915,955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4.305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92,345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8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0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年1月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2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二、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含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23日,并于2017年3月8日登记完成,该部分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安排

  1、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名,可解除限售的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84%。

  2、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0年3月31日

  3、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述激励对象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的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禁售期的有关规定。

  *激励对象王增印因2016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为B级,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了其限制性股票9,000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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