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年度(未经审计)

129,202.52

86,404.33

42,798.19

4,166.74

-1,677.98

-1,270.67

  

  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年度(未经审计)

670,713.93

506,265.31

164,448.62

207,306.87

64,125.51

48,019.54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年度

(未经审计)

350,664.02

365,727.67

-15,063.25

8,211.61

-12,155.66

-9,099.71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担保方

公司权益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

可使用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是否关联担保

  

  

已担保金额(万元)

可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金额(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股东权益比例

已担保金额(万元)

可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宁波中璟

100%

104.30%

67,916

4,848,562注1

18,000

1.03%

85,916

4,740,562注1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青岛中南

100%

75.48%

6,500

70,000

4.02%

76,500

  

  

邹城中翔

51%

99.79%

0

20,000

1.15%

20,000

  

  

泰安中南

100%

66.88%

45,000

2,433,672注2

5,000

0.29%

50,000

2,428,672注2

  

  

邹城锦尚

51%

98.20%

0

48,394

15,000

0.86%

15,000

33,394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锦元

10%

99.63%

0

30,000

29,500

1.70%

29,500

500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合计

119,416

7,360,628

157,500

9.05%

276,916

7,203,128

-

-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宁波中璟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954,54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283,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18.62%,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中璟”)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璟分别向公司持股49%的余姚荣恒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余姚荣恒”)和公司持股49%的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余姚荣耀”)借款8,000万元和10,000万元,期限均为12个月。公司为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8,000万元。

2、为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青岛林樾项目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南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原信托”)借款7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70,000万元。

3、为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泰安中南”)、邹城市中翔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邹城中翔”)及邹城市锦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邹城锦尚”)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中南及公司持股51%的邹城中翔、邹城锦尚以公允价格转让设备并回租的形式向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山高环球租赁”)分别融资5,000万元、20,000万元和15,000万元,期限均为36个月。公司为有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0,000万元。

4、为上海锦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锦元”)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锦府”)以公允价格90万元向独立第三方上海晨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晨曦基金”)出让其持有的上海锦元90%股权,公司及公司指定主体未来有权利以公允价格回购有关股权。晨曦基金向上海锦元投资25,000万元。上海锦府质押其持有的上海锦元10%股权为晨曦基金有关投资回报及公司回购上海锦元股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9,500万元,期限为购回上海锦元股权后两年。

公司2019年第八次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利辛县锦瀚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19年7月11日及2020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255号801-12室

法定代表人:纪志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经销;市场营销策划。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25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刚

注册资本:10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1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法定代表人:李君富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房屋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中南世界城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4、邹城市中翔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1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法定代表人:李君富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房屋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5、邹城市锦尚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法定代表人:李君富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房屋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6、上海锦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1幢

法定代表人:张宽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宁波中璟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与余姚荣恒;公司与余姚荣耀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分别与余姚荣恒及余姚荣耀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和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宁波中璟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履行的所有约定和法定义务、责任,未履行而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余姚荣恒和余姚荣耀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

(4)保证期限: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宁波中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为青岛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中原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原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70,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有关借款合同约定的青岛中南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为泰安中南、邹城中翔及邹城锦尚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山高环球租赁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山高环球租赁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40,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的租金、融资租赁的手续费、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因不能取回租赁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租赁物维护维修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限:自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为上海锦元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上海锦府

(2)担保主要内容:上海锦府为晨曦基金有关投资回报及公司回购上海锦元股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9,5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主债权产生的一切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上海锦府以及中南建设或其指定的且经晨曦基金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第三方应向晨曦基金支付的其他款项、晨曦基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及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购回上海锦元股权后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向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反担保等控制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7,283,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418.6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157,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66.53%;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年度(未经审计)

56,603.81

56,486.22

117.58

0

-777.96

-660.20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年度(未经审计)

63,225.77

62,088.31

1,137.47

3.08

-920.99

-691.61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年度(未经审计)

27,000.00

26,900.86

99.14

0

-0.86

-0.86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