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誉衡国际”)、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健康科技”)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誉衡国际解除部分股份的司法冻结及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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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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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三、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誉衡集团、誉衡国际、健康科技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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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誉衡集团、誉衡国际、健康科技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