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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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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0日

  5、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议案十二至议案二十二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03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11:00;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4月13日15:00点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四)会议联系:

  (1)联系人:陈丽君

  (2)电话号码:0757-86256898

  (3)传真号码:0757-86256768

  (4)电子邮箱:judy.chen@eaglerise.com

  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五)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

  ■

  ■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2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04月0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副总经理陈林先生,财务总监刘德松先生,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君女士,保荐代表人陈坚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红计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发展所处阶段、自身经营模式、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计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计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及比例

  在满足本回报计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计算口径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应符合本分红计划的规定。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股票股利分配的必要性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计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如由于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其他事项

  本计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督权,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共召开了10次公司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 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出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2、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肖俊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肖俊承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肖俊承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公司与肖俊承签订《肖俊承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股份认购合同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肖俊承签订《肖俊承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鄢国祥、马文杰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经营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以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为工作重点,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现在就2019年的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1、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及组织和筹备董事会的召开,2019年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具体如下:

  ■

  2、筹备和组织2019年度内公司的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内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

  ■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及授权,对决议涉及的有关事项及时、认真、准确地予以执行,切实保证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确保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机构、变更会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审计报告及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维护以及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19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对薪酬方案、激励计划等提出了客观、公正的建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主要对新聘的董事及董事会换届选举进行提名。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二次会议,主要系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收购马来西亚DEG公司70%股权进行研究及讨论

  4、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李斐先生、马文杰先生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期间内独立董事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指导,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2019年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本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133份,切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2019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业绩具体情况及分析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296,559,124.70元,同比增加1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76,997.1元,同比增加37.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57,422.37元,同比减少29.21%。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14%。照明电源为公司主要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5.06%,照明电源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室内、室外照明场景。本报告期,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大与宜家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另一方面加强照明电源产品的研发力度,打造了智能类电源等多项新产品,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带动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照明电源类产品较去年同期增长11.05%。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加大对新能源板块的投入和支持,并与全球逆变器龙头企业阳光电源、华为等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新能源用变压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7.18%。其他产品较去年同比增长18.31%。

  2、报告期公司毛利率同比增加1.23%。约占报告期采购总额50%的主要生产用原材料铜材和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价格下降,铜材平均单价同比下降0.57%,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平均单价同比下降5.7%。报告期以美元结算的交易占外币收入总额为81.68%,报告期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比上年上升4.17%。此外公司大力开发以及推广高附加值的智能类产品等综合因素导致毛利上升。

  3、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0.74%。销售费用率下降1.67%,主要系受美国加征中国出口产品关税影响,公司对境外业务布局进行调整,关闭子公司莫瑞典伊戈尔,相应减少了销售费用;同时,本年度销售出口额下降导致仓储运输费下降所致。管理费用率上升0.8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550万;报告期公司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和智慧园区项目,上线新ERP系统和智慧园区管理系统,购置相关的软件和硬件,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报告期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水平有所提升,工资及福利开支相应增加。财务费用率上升0.29%,主要系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二)报告期各大类产品销售额占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单位:万元

  ■

  注:其他产品主要包括LED灯具、配电变压器等

  三、2019年资本运作情况

  1、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9年0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0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19年04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2019年度共向7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315.8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

  2、收购控股子公司日本伊戈尔少数股东权益

  为了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整体经营控制,公司于2019年9月以1,079.601万元收购自然人魏欣持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简称“日本伊戈尔”)3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日本伊戈尔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提升了公司境外业务拓展及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境内外业务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3、收购马来西亚DEG公司70%股权

  为了规避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出口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19年11月通过全资子公司Eaglerise Development HK Company Limited(简称“香港伊戈尔”)以自有资金1400万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收购位于马来西亚雪兰莪州的DEG INDUSTRIAL SUPPLIES SDN.BHD. (简称“DEG”)公司70%股权。其中,将以800万元马来西亚林吉特认购DEG公司666,667股新增股份,以600万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收购原股东持有的DEG公司500,000股现有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伊戈尔持有DEG公司70%的股份,DEG公司将成为香港伊戈尔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是公司布局海外生产制造基地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对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降低产能全部集中在国内的运营风险,满足国际市场需求。

  2020年2月,公司已完成上述DEG股权的交割手续。

  三、股东回报规划及实施

  公司一直坚持“共创、共有、共富、共享”的理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每年在综合考虑年度盈利状况、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和股东意愿等前提下,合理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馈公司股东。

  1、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1,992,8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798,931.2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8日。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近三年(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

  ■

  四、2020年董事重点工作规划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经营发展目标,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科学高效决策,力争取得各项经营指标健康持续的增长,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不断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2020年公司董事会重点推进的工作规划如下:

  1、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高效落地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2020年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合规管控,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切实做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继续深耕主营业务,争取实现全年各项经营目标

  继续保持与现有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利用已有的研发优势、营销优势,积极拓展公司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新应用;抓住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会,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积极培育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客户,争取实现规模销售,提高经济效益;深挖内部管理效益,加强内部成本及费用的控制,进一步拓展盈利能力。

  3、加强资本运作

  做好资本市场融资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2020年重点完成公司的再融资项目的申报工作。

  进一步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和资源优势,重点关注与自身主业相关的产业或产业链延伸,通过投资、并购、合作等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增强公司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更多的回报。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从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公司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及合并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2019年注销全资子公司Eaglerise Power Systems Inc.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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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296,559,124.70元,同比增加1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76,997.1元,同比增加37.97%;经营性现金流45,857,422.37元,同比减少29.21%。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14%。照明电源为公司主要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5.06%,照明电源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室内、室外照明场景。本报告期,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大与宜家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另一方面加强照明电源产品的研发力度,打造了智能类电源等多项新产品,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带动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照明电源类产品较去年同期增长11.05%。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加大对新能源板块的投入和支持,并与全球逆变器龙头企业阳光电源、华为等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新能源用变压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7.18%。其他产品较去年同比增长18.31%。

  2、报告期公司毛利率同比增加1.23%。约占报告期采购总额50%的主要生产用原材料铜材和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价格下降,铜材平均单价同比下降0.57%,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平均单价同比下降5.7%。报告期以美元结算的交易占外币收入总额为81.68%,报告期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比上年上升4.17%。此外公司大力开发以及推广高附加值的智能类产品等综合因素导致毛利上升。

  3、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0.74%。销售费用率下降1.67%,主要系受美国加征中国出口产品关税影响,公司对境外业务布局进行调整,关闭子公司莫瑞典伊戈尔,相应减少了销售费用;同时,本年度销售出口额下降导致仓储运输费下降所致。管理费用率上升0.8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550万;报告期公司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和智慧园区项目,上线新ERP系统和智慧园区管理系统,购置相关的软件和硬件,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报告期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水平有所提升,工资及福利开支相应增加。财务费用率上升0.29%,主要系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

  5、费用

  单位:元

  ■

  6、现金流

  单位:元

  ■

  投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大于去年同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赎回的到期理财产品大于去年同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小于去年同期。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原因:主要系2018年全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累计金额比2019年全年多4.6亿元所致。

  7、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

  8、主要财务指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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