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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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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5,151,47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消费及工业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及工业领域的各类电子电器、电气设备。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应用于节能、高效、前景广的照明、工业自动化及清洁能源行业。

  二、主要产品

  1、LED照明电源

  公司的LED照明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室内、室外照明,下游客户主要为灯具厂商、室内及室外照明工程承包商,对电源的需求大都为通用的标准产品,也有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客户对产品设计、研发、快速响应需求等综合能力要求高。公司主要为国内外一流的灯饰制造商,如宜家、Kichler、欧司朗等提供中高端照明电源及服务。公司的中小功率LED驱动电源连续多年行业排名第一,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在家居照明领域是国内少数同时向欧洲宜家、欧司朗、美国Kichler等优质企业大量供应照明电源的企业。公司同时为全美最大的建材超市家得宝提供景观灯电器箱,应用于户外照明。

  2、工业控制用变压器

  公司的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节能、环保型设备以及医疗、安防等设备配套。产品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做,对电压调整率、阻抗电压、移相角度、电压精度、谐波、使用环境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大部分属于定制类产品。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的客户主要是国际、国内一流的工业控制设备制造商,如日立、明电舍、博世、罗克韦尔、公牛等。

  3、新能源用变压器

  公司的新能源用变压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领域,客户对该类变压器的效率、噪音、谐波、稳定性等性能指标有独特技术要求,需根据客户要求设计和研发,是定制化产品。公司提供高效率、低损耗变压器,是国内较早进入美国、日本、欧盟市场的厂商,为国内外中高端新能源设备制造商、工程承包商配套,包括华为、阳光电源、明电舍等。

  4、其他产品

  公司的其他产品主要包括:灯具、配电变压器。灯具产品主要应用于室内照明,主要面对欧美市场,灯具产品均为定制类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开发。配电变压器主要应用于输电网与用户端的电压转换,配电变压器属于通用型产品,主要面对境外市场,少量需根据客户需求定制。

  三、经营模式

  公司以直销模式为主,客户的定制类产品较多,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完成订单交付后向客户直接收款。公司在特定区域根据当地的行业特点和主流模式,采用与当地经销商或贸易商进行合作模式,降低市场开发成本,提高市场覆盖率。

  四、行业发展现状

  1、LED照明电源

  近年来,随着全球各国日益关注节能减排,作为最具优势的新型高效节能照明产品LED成为世界各国节能照明重点推广产品,导致全球LED照明市场迅速发展,2018年全球LED产值规模达到629亿美元。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LED照明渗透率已经达到42.5%,2018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达到5985亿元,同比增长12.5%。LED驱动电源是LED照明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影响LED照明产品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全球LED照明市场的快速增长推动了LED照明驱动电源行业不断发展,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LED照明驱动电源产值规模达到293亿元,同比增长19.6%,占全球产值的比例达到63%。LED照明驱动电源市场巨大,预计2019年中国LED驱动电源产值规模将达315亿元,同比增长12.5%,到2020年,中国LED照明驱动电源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89亿元。

  2、工业控制用变压器

  工业控制即工业自动化,是先进制造业领域优先发展的行业,具体包括大型复杂生产过程和连续生产过程所需综合自动化系统,多种现场总线标准和工业以太网并能利用互联网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用现场总线技术的检测与控制仪表,高性能智能化控制器,大型传动装置用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数字化、智能化传感器,现场总线集成的各种软件及硬件产品,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和执行机构等。在中国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及政策扶持、产业升级、人力成本上升和替代进口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未来中国工业控制行业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属于工业控制电源的核心部件,该产品种类繁多,应用领域极为广泛,与消费类产品相比在电压等级,可靠度,性能参数指标及使用环境上都有很大提升,生产工艺上也相对复杂很多。工业自动化一直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行业,工业自动化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科技发达程度,随着我国的产业升级,工业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在技术和性能上的要求也不断提升,新材料和新技术在该类产品上的应用也不断出现。随着工业4.0,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等新兴概念的提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自动化设备将无处不在。对比传统工业电源,新一代电源设计对集成化、智能化、精确度、高效小型化等需求愈发强烈。

  3、新能源用变压器

  新能源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行业的光伏和风力发电系统,包括工频和高频类变压器产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正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全球170个国家制定了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的政策目标,约135个国家分别在发电或用电领域制订了支持绿色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光伏发电将引领全球能源变革。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预计达到110GW,创历史新高。全球光伏发电的强劲需求和巨头的增长潜力,将带动逆变器行业和周边行业的发展,变压器行业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据IRENA(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预测,至2030年全球光伏发电装机量将达到2.48TW,到2050年将达到8.5TW;光伏发电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将在2030年达到13%,2050年达到25%。据IEA预测,2019年至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增长50%,增量高达1200GW,其中,光伏发电装机约占增长的60%,平均每年装机将高达140GW。光伏发电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发展迅速,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近年来,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光伏发电行业发展。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述政策文件为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2020年是我国光伏发电补贴退坡最后一年,也是我国迈入光伏平价上网的元年,国内光伏产业加速进入平价阶段,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动力。随着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初始投资的不断下降,以及大批存量竞价项目的结转,预计2020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市场将呈现恢复性增长趋势,2020年国内需求有望重回40GW以上。根据《中国2050年光伏发展展望》预计,2025年我国的光伏装机将达到730GW。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296,559,124.70元,同比增加1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76,997.1元,同比增加37.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57,422.37元,同比减少29.21%。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14%。照明电源为公司主要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5.06%,照明电源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室内、室外照明场景。本报告期,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大与宜家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另一方面加强照明电源产品的研发力度,打造了智能类电源等多项新产品,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带动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照明电源类产品较去年同期增长11.05%。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加大对新能源板块的投入和支持,并与全球逆变器龙头企业阳光电源、华为等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新能源用变压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7.18%。其他产品较去年同比增长18.31%。

  2、报告期公司毛利率同比增加1.23%。约占报告期采购总额50%的主要生产用原材料铜材和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价格下降,铜材平均单价同比下降0.57%,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平均单价同比下降5.7%。报告期以美元结算的交易占外币收入总额为81.68%,报告期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比上年上升4.17%。此外公司大力开发以及推广高附加值的智能类产品等综合因素导致毛利上升。

  3、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0.74%。销售费用率下降1.67%,主要系受美国加征中国出口产品关税影响,公司对境外业务布局进行调整, 关闭子公司莫瑞典伊戈尔,相应减少了销售费用;同时,本年度销售出口额下降导致仓储运输费下降。管理费用率上升0.8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550万;报告期公司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和智慧园区项目,上线新ERP系统和智慧园区管理系统,购置相关的软件和硬件,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报告期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水平有所提升,工资及福利开支相应增加。财务费用率上升0.29%,主要系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 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19]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二)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具体变更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原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原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原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无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0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03月23日9:3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0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王一龙先生根据2019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2020年的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作《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独立董事鄢国祥、李斐、马文杰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151,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30,29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业务费用为10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0.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10.2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10.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郑亚明先生、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10.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马文杰先生回避表决。

  10.5 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2019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工作,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万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 48510004号),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521,475元变更为人民币135,151,47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4,521,475股变更为135,151,475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4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6.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肖俊承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股款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545,442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肖俊承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6限售期

  肖俊承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932.95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上述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将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把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子公司。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6.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上述第1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编制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肖俊承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肖俊承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肖俊承先生签署《肖俊承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肖俊承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肖俊承先生通过全资拥有的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4.4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肖俊承承诺以不低于4,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可能。肖俊承先生已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肖俊承先生符合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肖俊承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回避表决。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作出决议,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批准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制作、修改、批准、签署、申报、执行和公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会议决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的反馈或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申请文件;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或变更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1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告》、《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4月15日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0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03月23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151,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30,29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6,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肖俊承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股款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545,442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肖俊承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6限售期

  肖俊承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932.95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上述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将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把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子公司。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上述第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编制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肖俊承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肖俊承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肖俊承先生签署《肖俊承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肖俊承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肖俊承先生通过全资拥有的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4.4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肖俊承承诺以不低于4,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可能。肖俊承先生已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肖俊承先生符合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肖俊承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作出决议,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告》、《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1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03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57,376,997.1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3,841,422.5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33,841,422.55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84,142.25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1,692,071.13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8,729,026.15元,减去2019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9,798,931.25元,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7,695,304.07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151,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30,29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因素,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1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62,295,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2月26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3-1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包含“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应付未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333.63万元,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上述应付未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待实际付款时通过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8,891.38万元,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22.5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80.6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080.62万元,与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20日、5月23日,分别与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0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对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账号为44501001040048938、44501001040048920以及44501001040049225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891.3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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