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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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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联系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同时,公司各部门也正在会同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和实施本次项目的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且公司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需发表明确意见。

  ●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4,548,724股(含本数)公司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含发行费用),发行对象为上海通允企业发展中心、杭州泓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筱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智诚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竹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复仕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旻莱贸易中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联系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同时,公司各部门也正在会同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和实施本次项目的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具有同行业或相关行业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等基本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上市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并对此发表明确意见。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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