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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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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关于以自有资金提前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借款事项,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1,124.90万元。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及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029,771.74元,其中包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314,041.18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314,041.1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3月23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支出。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热景生物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热景生物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0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4月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2629

  联系电话:010-50973660

  传真:010-56528861

  联系人:石永沾、张宏刚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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