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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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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本次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75,436,620股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

  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2020司冻0320-01号)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3财保17-29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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