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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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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16: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9,662,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6,320,000股的 67.8668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9,65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648%。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1.01、审议通过了《提名郭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2、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帆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3、审议通过了《提名郭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4、审议通过了《提名苏晓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5、审议通过了《提名郑捷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6、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7、审议通过了《提名刘建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8、审议通过了《提名吴萃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1.09、审议通过了《提名郭雪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了《提名郑屹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议案2.02、审议通过了《提名张文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后)》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调整后)》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调整后)》

  表决情况:同意119,6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63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东、侯冰洁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郭丰明先生、张帆女士、郭泽珊女士、苏晓平女士、郑捷曾先生、王涛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刘建军女士、吴萃柿先生、郭雪青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陈楚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郑屹东先生、张文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广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20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苏晓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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