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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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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永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李永忠先生简历

  李永忠,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副站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永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的股份,除此之外,李永忠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70,000万元,其中,融资到期续贷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中源化学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以坐落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总部综合大楼1号楼303、401、1001、1101、1201、1401等6层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000万元,期限二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公司和博源国贸为博大实地1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实地”)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0,000万元,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国贸”)拟以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房产(位置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世家20号楼办公楼)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公司为博源煤化工3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煤化工”)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和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同时公司拟以持有博源煤化工12.8%股权为该笔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煤化工拟向鄂尔多斯银行伊金霍洛旗支行申请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公司、中源化学和博大实地为兴安化学20,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化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20,000万元项目贷款,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公司拟以持有中源化学2.64%股权为该笔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控股子公司博大实地以其设备为该笔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59个月,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117,4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固体饮料、食品、保健食品、消毒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天然碱采卤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管理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中源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177,7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6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硫磺、液氨、液氧、液氮的生产和销售;二氧化碳[压缩的]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5日)一般经营项目:化肥的生产和销售;化肥的进出口;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煤炭的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大实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大实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尔台格办事处

  3、法定代表人:刘子飞

  4、注册资本:37,298万元

  5、成立日期:2005年2月3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生产(仅限湾图沟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53年10月11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40年3月9日)洗选、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煤化工机械设备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煤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源煤化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根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王胜利

  4、注册资本:314,517.50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

  6、经营范围:化肥、液氨、硫磺的生产和销售;化肥的进出口业务;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兴安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7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兴安化学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兴安化学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博源煤化工受煤炭可采面地质条件复杂影响,产销量下降,公司正在加快拓展新的工作面,预计2021年产能恢复。

  3、本次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公司持有中源化学68.55%股权,公司持有博大实地71%股权,公司持有博源煤化工70%股权,中源化学持有兴安化学73.45%股权,公司持有兴安化学26.55%股权。公司对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兴安化学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兴安化学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23,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兴安化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与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兴安化学分别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拟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投资的日常管理及执行,每笔理财产品均由理财专员进行收益核算,经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逐层审批后实施。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无风险或者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管理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小组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公司内部制定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及权限,内部控制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付永礼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付永礼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付永礼先生的辞职事项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2020年3月19日,付永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370,170股。付永礼先生辞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付永礼先生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以及原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付永礼先生持有的6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李永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认真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永忠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况。李永忠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务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付永礼先生在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李永忠先生简历

  李永忠,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副站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永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的股份,除此之外,李永忠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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