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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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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思川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刘思川先生于2020年3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董事、总经理刘思川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0年3月20日。

  4. 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

  注:本公告所述持股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川先生通过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创赢投资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2,650,600股,其直接和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9,749,58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份的2.07%。

  刘思川先生的配偶王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刘革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79,128,2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33%。根据我国相关证券法规规定,上述三方均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409,070,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1%。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刘思川先生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购买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刘思川先生本次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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