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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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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林汝捷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7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8,876,1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20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54,434,1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106%。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是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此上述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议案表决时均进行回避。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4,442,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09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7 人,代表股份 1,306,9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9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7.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78,3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185%;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11,500 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350%;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9%。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79,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193%;反对 659,2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90%;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74%;反对65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426%;弃权 0 股。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649,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79,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193%;反对 659,2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90%;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74%;反对65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426%;弃权 0 股。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89,8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246%;反对 649,3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38%;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49%;反对 649,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1%;弃权 0 股。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0,979,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193%;反对 659,2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90%;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74%;反对65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426%;弃权 0 股。

  (十)审议并通过《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1,558,4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257%;反对 80,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2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54%;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46%;弃权 0 股。

  (十一)审议并通过《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1,558,4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257%;反对 80,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2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54%;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46%;弃权 0 股。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81,558,4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257%;反对 80,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 0 股。关联股东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林云珍、林长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2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54%;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46%;弃权 0 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杨诗婵律师、叶惠英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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