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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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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1和议案3-13已经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和议案11-1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3月20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6及议案11-议案1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议案7-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13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4月13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肖冬磊、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13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33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20年3月6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内的人员符合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6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旭东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一心堂

  4.股票代码:002727

  5.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6.董事会秘书:李正红

  7.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

  8.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9.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10.电子邮箱:1192373467@qq.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年3月1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陈旭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学士,1990年至今在云南财经大学工作,现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05年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司法会计鉴定人),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云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会员,2019年11月18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4月8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证券部

  收件人:阴贯香

  邮政编码:650500

  电话:0871-68185283

  传真:0871-68185283

  电子信箱:1192373467@qq.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陈旭东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废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37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466,126,178.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A、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6,612,617.80元;

  B、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419,513,560.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0,126,290.75元,减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70,330,943.30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9,308,907.66元。

  C、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67,770,0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70,331,020.10元。

  提示: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38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代理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严禁涉及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呼叫中心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39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

  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亦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使用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上述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上市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有效期内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200,000万元。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2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 —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5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阮鸿献先生、独立董事龙小海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正红先生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余前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0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运营不断扩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并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科技”)及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鸿翔”)的具体经营情况,中药科技及华宁鸿翔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用于其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0.4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二)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中药科技及华宁鸿翔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药科技、华宁鸿翔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0.4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2,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292.05万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年度)净资产的0.0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中药科技、华宁鸿翔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东兴证券认为:一心堂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一心堂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一心堂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东兴证券对一心堂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3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零售连锁,全面转型大健康药店以来,公司始终以健康类产品经营为核心,致力于为广大民众提供专业、全面的健康解决方案。在全面发展上述业务的同时,公司正积极拓展面对医疗机构的处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销售业务和智慧诊疗业务,构建全面的大健康产业链。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鸿云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云投资”)拟与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进一步实施拓展公司业务,保障公司进一步实施拓展公司业务,保障公司未来的产业战略顺利实施。

  2、投资行为所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审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

  (一)交易对手方之一

  1、公司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4、注册资本: 640,000万人民币

  5、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大道50号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股权结构:

  (二)交易对手方之二

  1、公司名称:云南鸿云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勇

  4、注册资本:1,550万人民币

  5、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鸿翔路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药项目投资;农副产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注: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中西医科诊疗、健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医药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等(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内容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4、股权结构: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和影响

  此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展智慧化专业处方药房及慢病管理业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实施拓展公司业务,保障公司未来的产业战略顺利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鸿云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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