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625,191,52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散杂货码头装卸及相关综合物流服务、商品贸易、建材销售等。公司所属的港口行业和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的波动使得港口行业具有周期性的特点。港口腹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港口的吞吐量规模,腹地的产业和货源结构直接决定港口的产品特点。自2012年以来,受欧债危机持续影响及中国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共同影响,港口货物吞吐量虽然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2017-2019近三年厦门港货物吞吐量增速分别为0.98%、2.86%、 -1.73%。

  公司作为厦门港区规模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商,拥有散杂货码头及后方堆场等稀缺资源、完善的港口配套与增值服务、较为完整的物流业务链条,形成了内外贸航线、海陆空邮铁有效联动的物流服务体系。目前在厦门港区域,公司在拖轮市场处于绝对领导地位,在船舶代理、散杂货装卸、进出口拼箱、理货公证、仓储、运输、海铁联运、陆地港等港口物流领域处于主导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备注: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94,191,522股新股,2020年1月14日新增股份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625,191,522股,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 61.89%。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预计在2020年5月将对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外部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 在所有成员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外拓业务、内强管理,切实贯彻落实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业务经营的各项工作。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5,463.61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70%,主要系由于散杂货码头吞吐量同比上升、贸易业务新增橡胶及玉米等新货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39.81%,主要系:(1)散货码头吞吐量上升;(2)本公司子公司三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港发”)转让持有的三明港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建设”)35%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期货以及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3)本公司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以拖轮实物投资合资公司,因资产评估增值,产生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1、本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6.69%,主要系本年度贸易业务进口煤炭通关时间延长,仓储费及通关费同比上升较多所致。

  2、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930.19%,主要系本报告期:(1)本公司子公司三明港发转让港务建设35%股权;(2)贸易业务期货投资收益上升;(3)合营、联营企业本期经营情况较好所致。

  3、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89.43%,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2018年度旧准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以及资产减值损失之和较去年同期增加124.69%,主要系本报告期:(1)涉诉待收回预付款增加;(2)贸易业务木浆市场价值低于购入成本所致。

  5、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520.72%,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船务公司以拖轮实物投资合资公司,资产评估增值,产生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75.85%,主要系贸易业务没收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金所致。

  7、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155.15%,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涉诉案件赔偿金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计提仲裁案件预计负债所致。

  8、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39.81%,主要系本报告期:(1)散货码头吞吐量上升;(2)本公司子公司三明港发转让持有的港务建设35%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期货以及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3)本公司子公司船务公司以拖轮实物投资合资公司,因资产评估增值,产生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9、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3.8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4.53%,主要系本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51.65%,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7.0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亿元以及借款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7.88%,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公司债8.97亿元,使得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7.21%,主要系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27.41%,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顺利完成资本市场再融资,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助力公司发展;

  2、加快资源整合优化,握指成拳同奋进;

  3、加大散杂货业务拓展力度,稳中求进谋发展;

  4、以现代物流为导向,转型升级争创优;

  5、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整体战略实施;

  6、以科技创新为导向,不断提升服务实力;

  7、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区域网点布局;

  8、深入实施腹地战略,不断推动可持续发展;

  9、稳步推进劳务用工体制改革;

  10、优化资金配置,强化应收账款管理;

  11、谋划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效率;

  12、加强审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

  13、加强法律事务管理,推进法律诉讼工作;

  14、狠抓生产管理,筑牢安全底线;

  15、提高环保意识,节能减排增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五之(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37,181,041.05元,应收款项融资37,181,041.05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1,355,503.29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3,123,123.87元,交易性金融负债766,150.00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766,150.00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767,620.5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1,767,620.58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业经本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6,451,472.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645,147.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 1,776,368,288.04元,减2018年已分配利润5,308,831.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1,865,782.15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0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625,191,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9,377,872.83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9年年薪核定结果》;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9年年薪核定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披露于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蔡立群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蔡立群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5、8、9、15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0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不需投票表决)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0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8、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国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6,451,472.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645,147.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 1,776,368,288.04元,减2018年已分配利润5,308,831.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1,865,782.15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0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625,191,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9,377,872.83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还应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港务发展”)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最终母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港务”)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5,788.78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25,962.2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9,826.49万元。公司2019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813.25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26,008.8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19,804.37万元。

  2、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蔡立群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1、对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投资、监管、经营,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2、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率领域转移;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其它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119,205,500.42元,净资产为17,128,092,438.62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7,596,188,763.04元,净利润为954,773,381.13元。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272,62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819,576,043.65元,净资产为12,464,180,432.30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183,754,299.96元,净利润为669,734,054.61元。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旭波;注册资本:1,148.7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50,781,005.17元,净资产为1,206,551,486.98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5,027,204.62元,净利润为36,264,990.46元。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良;注册资本:375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主要经营项目是:为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物业管理。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108,094.07元,净资产为13,060,385.03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6,269,400.99元,净利润为480,613.08元。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苏生;注册资本:11,0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经营范围:1、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三级;3、港口与海岸工程二级;4、航道工程二级;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6、土石方工程二级;7、设备起重安装;8、水上救助打捞。(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4,401,069.26元,净资产为123,081,353.86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16,179,545.48元,净利润为2,925,901.34元。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旭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三楼;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95,538,772.94元,净资产为1,825,210,641.93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65,072,424.05元,净利润为61,078,976.61元。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国省;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海润码头综合楼三楼;经营范围:1、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2、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和租赁;3、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4、集装箱货物查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665,364.35元,净资产为12,950,775.35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5,153,649.77元,净利润为4,671,538.25元。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朝辉;注册资本:人民币2,436,604,228.47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3、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4、为船舶提供岸电;5、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筹建。)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424,099,488.75元,净资产为8,611,239,820.47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73,337,222.04元,净利润为531,664,435.7元。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铨;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成品油零售(含汽油)(限加油站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其他日用品零售。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0,569,303.86元,净资产为154,445,183.84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4,250,690.02元,净利润为5,341,737.73元。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旭波;注册资本:人民币75,6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268号;经营范围为: 1、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2、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中转及堆存服务;3、集装箱及一般货物的水路运输(驳船和支线船运输)、陆路运输和仓储业务;4、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5、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6、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代办运输等;7、提供信息咨询服务;8、经营港区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和港区内报税仓储(需经海关批准);9、修箱、洗箱业务;10、船舶维修业务;11、自有办公楼与候工楼和场地出租及供水、供油等配套服务。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30,697,441.63元,净资产为432,233,743.53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82,440,008.28元,净利润为-54,946,142.56元。

  (11)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英;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一层西侧;经营范围:1、为旅游客轮提供码头靠泊及相关客运服务,厦门港内海上旅游客运;2、从事内贸船舶代理及客货运输代理及相关的业务代理;3、房地产租赁;4、免税商品零售(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5、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百货、食杂(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饮料、烟草(限零售);6、停车场;7、物业管理;8、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广告;9、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货物装卸。(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该公司股权期末已划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0,811,977.36元,净资产为93,805,364.61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2,868,808.78元,净利润为54,767,417.55元。

  (12)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小坚;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5楼515单元;经营范围为:无船承运业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港口拖轮、驳运服务;沿海货物运输;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运输代理。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4,121,302.77元,净资产为273,905,916.74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27,487,731.63元,净利润为17,028,582.22元。

  (13)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旭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港南路439号之一;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船舶港务服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85,929,475.06元,净资产为1,188,346,964.17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18,631,315.09元,净利润为92,407,621.17元。

  (14)厦门国际物流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富;注册资本:78,2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洪诗路98号;经营范围为:铁路货物运输;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电力供应;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 ;装卸搬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其他农产品仓储;谷物仓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该公司股权期末已划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47,378,722.97元,净资产为638,094,407.42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4,447,757.88元,净利润为-49,886,169.12元。

  (15)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1、仓储;2、港口、船舶物资供应;3、货物包装、加工;4、批发、零售机械配件、日用百货;5、装拆集装箱业务;6、装卸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472,836.12元,净资产为6,089,904.04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0,652,268.13元,净利润为512,516.95元。

  (16)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华;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高崎段;经营范围:1、普通货运;2、仓储(不含危险品);3、货运配载、装卸;4、停车场;5、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股权期末已划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899,213.98元,净资产为25,394,878.27元,2018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079,098.61元,净利润为1,515,623.16元。

  (17)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秒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79号;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3、船舶港口服务:(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8,873,627.59元,净资产为209,864,856.37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1,962,211.49元,净利润为-4,219,244.71元。

  (18)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丽红;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住所是东渡路99号5楼,本公司经营范围:1、土地综合开发;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3、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航道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5、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6、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327,326,350.88元,净资产1,037,953,369.39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037,953,369.39元,净利润为84,808,294.29元。

  (1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宋小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84.81万元;住所:香港铜锣湾洛克道447-449号中威商业大厦602室;经营范围为:船务服务及经营货柜租赁。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16,256,486.58元,净资产为274,863,288.37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4,784,914.59元,净利润为12,174,973.81元。

  (20)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宇平;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场所:厦门自贸片区港中路80号;经营范围:包括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2,150,066.88元,净资产103,480,477.06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00,801,665.82元,净利润4,951,720元。

  (21)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朝阳;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场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港吉大厦二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房地产租赁经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66,399,572.29元,净资产604,502,093.45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6,443,288.94元,净利润1,242,881.34元。

  (22)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层林;注册资本6,000万元,营业场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101室;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7,662,803.72元,净资产-4,239,803.98元,2019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350,213.32元,净利润-9,060,025.33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公司股权期末已划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12)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4)厦门国际物流港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该公司股权期末已划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15)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6)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公司股权期末已划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17)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8)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0)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1)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2)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0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程序性。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2020-2021年度拟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3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或所属公司与国际港务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386,907,5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1.89%,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国际港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立群先生、陈朝辉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272,6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23285L

  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国际港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4、国际港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2020-2021年度拟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3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或所属公司与国际港务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港务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及所属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所属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初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与国际港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994.05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采用累积影响法,即首次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年3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公司无需对 2019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11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