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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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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1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一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持有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7,99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同时西藏信托委托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成立“九州证券九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对“西藏信托一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

  ●现九州证券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共计不超过107,998,760股,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采取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西藏信托-鼎证48号信托计划所持股份系2016年7月和公司大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签署债务代偿暨投资协议后通过司法划扣的方式取得,详见2016年7月5日的《关于股东股权司法扣划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2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西藏信托在通过司法划扣取得上述股份后,继承了股份出让方出具的“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本次发行的西藏珠峰股份限售期为2015年8月20日起36个月。上述股份已在2018年8月20日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西藏信托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定。信托计划管理人九州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九州证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16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365,999,52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3%。其累计质押(含冻结)股份242,106,240股(含本次质押的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6.15%,占公司总股本的26.48%;其中,冻结股份9,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78%,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塔城国际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本次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019年4月2日,塔城国际将其所持144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予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9年4月4日的《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到期购回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后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4股派0.4元),质押股份相应的调整为2016万股;之后在2019年11月9日、2020年3月13日,塔城国际又进行了补充质押310万股及120万股;本次补充质押98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累计质押予中泰证券342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36%,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如下:

  ■

  备注:塔城国际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塔城国际在到期后将进行解质押赎回或补充质押、展期等方式,确保相关质押业务风险可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塔城国际的本次补充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2)塔城国际的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对公司治理不产生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督促相关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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