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8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搜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0”。
本次发行的搜特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8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3月12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746,052张,即74,605,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33%。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3月16日(T+2日)结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5,103,29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10,329,2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134,18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3,418,800
三、网下获配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3月16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网下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2,016,46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01,646,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本次网下申购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网下发行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四、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8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134,196张,包销金额为13,419,600元,包销比例为1.68%。
2020年3月18日(T+4日),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8113001、010-58113002
发行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