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临008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通过向刘升权等8名自然人股东以及宿迁太格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69.83%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5%、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45%以及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492.16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
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修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涉及新增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调整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20临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临009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通过向刘升权等8名自然人股东以及宿迁太格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69.83%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5%、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45%以及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492.16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
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修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涉及新增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临011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2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日
至2020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近日另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0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2201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4月2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4:00-14: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4月1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96
(三)联系人:喻浩、杨洁芸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5785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