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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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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达到(超过)1%的告知函》,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6日期间,西藏景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283,060股,增持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中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5,936,7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7%)的股东王中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7%,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中胜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中胜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王中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世宁、杨新子、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的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不属于王中胜委托给南方银谷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王中胜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98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王中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2、股份减持承诺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王中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股份减持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王中胜在减持过程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王中胜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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