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
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协鑫”)增资112,000万元,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子公司苏州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向中环协鑫增资48,000万元。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9-68)。
现拟进一步调整向中环协鑫增资,其中公司向中环协鑫增资金额由112,000万元调整为160,000万元,苏州协鑫增资金额由48,000万元增资额调整为0万元。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进一步调整向中环协鑫增资事项。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4、本次调整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补充公告》(2019-5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中环协鑫,成立于2017年,为中环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19号
3、法定代表人:江云
4、注册资本:336,981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硅棒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材料来料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四、定价依据及增资方式
本次进一步调整向中环协鑫增资,公司以现金增资金额由 112,000万元调整为160,000万元,苏州协鑫增资金额由48,000万元增资额调整为0万元。增资额对应股权定价原则不变,详见《关于调整向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9-68)。
本次调整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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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增资前实施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增资前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为336,981万元;
2、苏州协鑫持有股权按60%和40%比例分别转让给其关联方保利协鑫子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能硅业”)和高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佳太阳能”)。
3、引入金融机构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银投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建信投资”)以债转股方式投资,合计出资180,000万元;
4、本次调整公司增加出资的48,000万元,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天实缴到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中环协鑫是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以下简称“五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进一步调整向中环协鑫增资,增资款快速实缴到位,有利于推动五期项目的建设速度,加速210大尺寸硅片产能释放,优化光伏市场产品供给结构,提升G12硅片产品在光伏市场的占有率,围绕全产业链降低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加速实现平价上网进程。
2、本次调整增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对主营业务控制力,提升公司权益,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