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0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7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资金来源说明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0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7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南航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出具了《关于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南航股份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南航集团作为南航股份的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现就南航集团的认购资金来源事宜说明如下:
1、南航集团用于认购南航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南航集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南航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3、南航集团不存在接受南航股份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股份”)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发来的《关于不存在减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南航集团拟以现金的方式参与认购本次南航股份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南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南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龙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南航股份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现做出如下承诺:
1、自南航股份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即2019年10月30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南航集团、南龙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航信(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统称“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南航股份的任何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南航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南航股份的任何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南航股份股票的计划。
3、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情形。如有违反,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归南航股份所有。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具有约束力,若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南航股份所有,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0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7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现公开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