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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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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3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12日下午在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董事吴鹰先生、李贲先生、孙震先生、范厚义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徐国亮先生、朱宏伟先生、万明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该方案以下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战略投资者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1、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派发股利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V为每股的派发股利金额;P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2,936,803股(含92,936,803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7,306.06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下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JNA1000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特定对象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填补措施,并编制了《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前述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向特定战略投资者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股数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终止发行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修订、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5)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备案,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推进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将影响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推进。考虑到公司的实际需求及战略规划,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顺利推进,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事项,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完成后,公司将择期再次启动实施回购股份事项。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3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下午在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监事王治军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了该方案以下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战略投资者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1、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派发股利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V为每股的派发股利金额;P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2,936,803股(含92,936,803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7,306.06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下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JNA10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协议条款设置合理,签署上述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定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有利于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顺利推进,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3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智铭顺”)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与特定对象海智铭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行人(甲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

  (三)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1)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派发股利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V为每股的派发股利金额;P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

  (四)认购数量、金额及认购方式

  1、甲方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92,936,803股(含92,936,80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元)(含伍亿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为92,936,803股人民币普通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元)。

  3、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乙方的认购金额保持不变,认购股数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将与乙方就最终实际认购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协商,如双方在甲方发出协商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未能达成一致的,则乙方最终认购金额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募集资金总额按认购比例调整:

  调整后认购金额=(原认购金额/原募集资金上限)×核准的募集资金总额

  最终认购数量=调整后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

  5、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五)认购价款的支付与股票的交割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认购保证金,认购保证金为100万元(不计利息)。

  2、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可撤销的同意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购款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应根据收到的甲方或甲方为本次发行聘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缴款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扣除认购保证金之后的认购资金差额部分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乙方接到甲方或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书面认购缴款通知后,有权选择将认购保证金抵扣认购资金。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将保证金按照前款要求进行划转。如乙方不选择抵扣的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缴纳认购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已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向其返还。

  4、如果甲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或经中国证监会审核不予通过,或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仍未发行结束,或甲方提前终止本次发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认购保证金。

  5、如果在本次发行结束之前或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无论本协议生效与否),认购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需按照主承销商的要求足额、按时支付股票认购价款,乙方在接到甲方或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未足额、按时支付的,认购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需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办理乙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份登记手续,乙方应当配合办理。

  (六)股票限售期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乙方承诺其在本协议项下认购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乙方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1、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在如下所有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除上述条件外,本协议未附带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本协议生效后,即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认购股份事宜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前,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进行调整。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以及相关合同、声明、保证或承诺的,均视为违约,该方(以下称“违约方”)应在收到未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向其发送的要求其纠正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明确向甲方书面表示不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虽无书面表示但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认购价款,构成对本协议的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其应付认购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足额支付协议项下股份认购价款的,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延迟一日,按缴纳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根本违约之违约金。

  4、本协议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认购事宜如未获得以下任一主体审议通过:(1)甲方董事会;(2)甲方股东大会;(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构成违约。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3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19年和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20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数量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上限,即92,936,803股。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5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4、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23.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83.02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2月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9年度公司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15亿元-1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18亿元-22.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18.14亿元-22.65亿元。

  扣除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影响,公司2019年调整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亏损3亿元-4亿元,调整后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亏损3.14亿元-4.15亿元,据此假设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商誉减值影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商誉减值影响)均为预测区间的中间值,分别为-3.5亿元和-3.645亿元。

  假设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较2019年度(扣除商誉减值影响)持平;

  ②2020年盈利:盈利金额为2017-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商誉减值影响)的平均值;

  ③2020年盈利:盈利金额为2017-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商誉减值影响)的平均值增长20%。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不可抗力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的对比情况如下:

  ■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由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均为负数,在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的前提下,本次发行不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在假设2020年度实现盈利的前提下,则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发布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此外,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各项费用支出,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公司将持续提升在管理、财务、生产、质量等多方面的风险监管能力,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智铭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2,936,803股(含92,936,80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元)(含伍亿元),海智铭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按发行股数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2,936,803(92,936,803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7,306.06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公司向特定对象海智铭顺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3月12日与特定对象海智铭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按发行股数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海智铭顺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6、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的表决权。

  7、议案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海智铭顺基本信息

  ■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海智铭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

  3、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主营业务情况

  海智铭顺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实质经营。

  5、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智铭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6、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海智铭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海智铭顺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的股票共计不超过92,936,803股。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38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1)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派发股利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V为每股的派发股利金额;P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1)补充营运资金,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考虑公司资金周转效率、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支出等因素,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保有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公司智能制造业务需投入大量流动资金组织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生产、支付人员工资等。本次关联交易所募集资金将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下一阶段战略布局提供充分保障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不断优化、低附加值业务的持续淘汰以及客户积累带来资源、品牌优势,公司已为下一阶段的战略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关联交易所募集资金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帮助公司增效提速,加快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3)加大前沿技术探索和研发创新投入,持续提升竞争力

  持续的研发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和实现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逐步推进,公司的产品和技术不断向高精尖领域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所募集资金将使公司的研发活动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将不断开拓前沿技术,保持良性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应对行业竞争格局以及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各项业务、完善产业布局、保证研发投入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为企业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变动。

  (3)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6.61%的股份。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92,936,803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4.76%。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与海智铭顺之间不存关联交易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亿元节余募集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0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8.2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32,967,0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8.2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21,978,02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1日和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19-057)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99,4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7%,最高成交价为9.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949,632.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经慎重研究后认为:继续推进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将影响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推进。考虑到公司的实际需求及战略规划,顺利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而终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后续安排

  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择期再次启动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关于回购要素:

  1、回购股份金额: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方案中未执行完毕的回购额度。

  2、回购价格的上限:按照下次审议启动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重新设定。

  4、除上述三点,其余回购关键事项将继续基本延续原回购方案,细化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重新审议设定。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的50%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5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注销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联金汇”)《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上述议案各项子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9、《关于拟定〈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

  11、《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联系人:王玉林先生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wangyulin@haili.com.cn

  登记方式: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7,

  2、投票简称:海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有效期: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控股”)函告,获悉海立控股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质押股份展期情况

  ■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2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晨”)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其他情况说明

  海立控股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均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海立控股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海立控股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海立控股对公司股票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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