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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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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0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586,5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61,084.92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12%。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IDC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提供了少量的数据中心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规划咨询、设计咨询、运营管理外包、验收验证等服务。

  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或电信运营商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通常不提供网络带宽服务。具体而言,电信运营商或大型互联网公司对公司提出具体的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等级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最终用户将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置于数据中心内,并由公司按照与用户协商达成的运营服务等级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365×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运行和运维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保障用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并按照服务器所使用机柜上电数量收取服务器托管服务费。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一般企业等客户(均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对标准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及网络带宽服务。

  2.IDC解决方案业务

  基于公司长期服务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进行延伸,针对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有较强的建设交付能力及运维托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将公司在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建设运维和提供增值服务等专业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模块化,以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产品组合业务,如设计规划咨询、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数据中心改造业务、第三方托管服务等;从而扩展客户群体,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综上所述,解决方案业务暨“端到端”地负责把业务需求转化为规划、设计,直至交付并为客户长期运营服务。

  3.云服务销售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5G应用的普及,下游客户对于IDC服务商的专业能力、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为进一步提高自身服务业务范围,公司搭建了云业务销售团队,并深入了解各云服务及产品的特性和适用性,最终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云服务的销售,并获取相应的销售收入。

  (二)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得益于国内云计算、互联网飞速发展带来的数据量爆发式增长,IDC作为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数据中心市场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IDC圈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IDC业务市场总规模约为1228亿元,同比增长29.8%。

  产业环境方面,政策继续引导IDC整体产业环境向绿色集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高速互联的方向发展。一线城市IDC资源稀缺性不断凸显,二线以外城市IDC上架率不断提升。行业格局方面,IDC企业逐步进入自建、并购双轮驱动的扩张期,强者恒强的局势愈加显著。行业门槛提高,企业需全方位提高自身设计、研发、建设、运维、管理等综合能力,基于一定的资产规模才能创造低成本高增长的规模效应。此外,各类市场参与主体中,第三方IDC服务商更适应行业的个性化需求,市场份额在快速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中心数量也逐步增加;报告期内,根据后续数据中心规模化管理需求,公司对现有数据中心管理体系进行了更新及升级,将毗邻的多个小型数据中心合并为一个大型数据中心。在新数据中心管理体系下,2018年公司在运营数据中心15个,缩减为12个。截止2019年末,公司新增具备运营条件的自建数据中心5个,新增IT负载合计约73兆瓦(mW);累计在运营数据中心17个,IT负载合计约141兆瓦(mW),折算成5千瓦(kW)标准机柜约28,200个。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64.1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33.7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2.7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3,961.66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0.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831.32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9.58%。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有所下降,主要系解决方案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部分客户业务调整不再续租,机柜下电导致收入减少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3.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0-00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度,本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2019年度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无其他费用。本公司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七、《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说明”。

  十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询价方式确定。

  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应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5.发行数量(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42,117,301股(含42,117,301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3,350.00万元(含173,3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7.限售期(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上市地点(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十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6、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本次发行结果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的承诺函”。

  二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一、《关于投资JN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JN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十四、《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20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十五、《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曾犁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林丽霞女士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其他高管薪酬方案,同意票8票。前述各项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原董事吴思权先生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已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经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推选徐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该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董事会后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间内,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 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5. 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16.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决定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投资JN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20. 审议《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徐军先生简历

  徐军,男,中国国籍,1972年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软件中心上海新华公司卫星证券交易系统安装工程师,深圳讯业集团上海分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沪翼通信息通讯公司任技术总监,华保紧急救援中心有限公司任IT 业务主管,上海国通网络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ISP 事业部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0-00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五、《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七、《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0-00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数据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作为关联方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已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了该议案,3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并将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他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日常经营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是必需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发表专项意见: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及房租等行为。2019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65.37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36%,相比去年减少0.34个百分点。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2,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77,476,950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6.79%,是数据港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2、公司名称: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场三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1,058.6508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家算计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3、其他关联方: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0-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

  (2)人员从业经历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无其他费用。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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