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方董事秦军满、张向南2人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其中,存款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信贷业务日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中色股份同期在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协议有效期3年。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的议案》(关联方董事秦军满、张向南2人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联方董事秦军满、张向南2人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三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中色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三年。

  2、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有色集团)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方董事秦军满、张向南2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8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14层

  法定代表人:谭耀宇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日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公司同期在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汇价等于或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等金额同类业务所公布的汇率牌价,并等于或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点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平等原则下进行,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业务、结售汇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2、交易限额及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信贷业务日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公司同期在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结售汇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即期结售汇服务,可开展美元、欧元、港元、日元、英镑等币种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汇价等于或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等金额同类业务所公布的汇率牌价,并等于或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点差。

  (5)其他金融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具体服务协议;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协议期限及生效条件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经各自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与外部金融机构相比,财务公司更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之开展金融业务能有效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提高融资效率;获得更优的存贷款、结售汇价格,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七、风险评估及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1. 风险评估

  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指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

  2. 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对此项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及如下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3、公司制订的《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明确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起风险报告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九、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05万元。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金融服务协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提案一于2020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提案二和提案三于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系人员:邰燕冰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传    真:010-8442722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86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