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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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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川智慧;证券代码:002930)于2020年3月11日、3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2020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各仓储库区位置优越,以及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石化产业链客户对储罐的需求明显增加,目前公司储罐出租率处于高位。

  5、公司募投项目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20.75万立方米储罐及子公司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05万立方米储罐将于近期投入使用。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具体业绩情况尚需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计于2020年3月13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尚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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