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1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3月12日
2、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48.50万份
3、期权简称:北方JLC2
4、期权代码:03785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北方JLC2,期权代码:03785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2、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15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3、2020年1月1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450.00万份调整为448.50万份,授予对象由356名调整为354名。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2月21日
2、授予数量:448.50万份
3、授予人数:354人
4、行权价格:69.20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期权简称:北方JLC2
7、期权代码:037855
8、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9、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分期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后,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所确定的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56名调整为354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0.00万份调整为448.50万份。
(三)股票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5年,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安排如下表所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日不得行权的除外)
■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各行权期内,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档,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期权的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北方JLC2
2、期权代码:037855
3、 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0年3月12日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13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3月19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47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2、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15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3、2020年1月1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50万股调整为447万股,授予对象由88名调整为87名。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情况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2月21日
2、授予数量:447万股
3、授予人数:87人
4、授予价格:34.6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二)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8名调整为87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0万股调整为447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5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0)01014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年3月3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0年3月3日止,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而未认缴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30,000股,实际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份4,47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662,000.00元,公司已经收到8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154,662,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4,4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50,192,0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3月19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90,646,773股增加至495,116,773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8,175,721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6.31 %;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5.99%;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983,223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59 %;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0.50%。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495,116,773股摊薄计算,公司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4720元/股。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前6个月内,未发现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