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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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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议案第一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0)。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修改经营范围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新增经营范围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公司将在取得相应资质和批准后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无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川南药业继续存续,同时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奇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奇联环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存续分立事宜,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相关进展。

  一、分立前基本情况

  (一)川南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63312315G

  法定代表人:孙杨

  注册资本:74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23号

  经营范围:兽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兽药生产许可证》),原料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回收(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制造,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处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对川南药业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川南药业将继续存续,同时从川南药业中分立的相关资产将新设一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暂定名为浙江奇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分立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

  (三)资产业务分割情况

  川南药业保留其原有的与药品生产相关的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持有的台州港翔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奇联环保将承接川南药业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焚烧处置相关的业务及资产和负债。该业务相关资产(土地除外)主要使用“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建,本次川南药业存续分立后的新设公司仍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四)财产分割

  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五)债务分割

  川南药业存续分立完成后,川南药业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将根据分立清单由川南药业(存续公司)及奇联环保(新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奇联环保(新设公司)承继的资产相关的员工由新设公司接收。自分立完成日起,奇联环保将与接收员工按现有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与川南药业签订合同的员工原来在川南药业已有的工作年限将连续计算。自分立完成日起,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对分立前川南药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按照人员分割方案承继。

  三、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有利于公司优化公司架构,发挥各业务模块专业化优势,加强内部管理。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和业务属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台州前进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00为特别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无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股东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9088128

  联系人:蒋如东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9

  2、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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