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2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3月6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间和审计人员的安排,无法按原审计计划提供后续现场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不再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就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众环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考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所协商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以下简称“三三四医院”)为公司下属非营利性医院 ,公司拥有其100%举办人权利义务。

  现三三四医院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对公授信业务3000万元,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0年3月31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宜华健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3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间和审计人员的安排,无法按原审计计划提供后续现场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不再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就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众环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考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所协商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4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间和审计人员的安排,无法按原审计计划提供后续现场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不再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就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众环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考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永拓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所协商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和永拓会所分别进行了沟通说明,中审众环和永拓会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永拓会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861W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主要经营产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类型:普通特殊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会所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所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会所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资质情况:永拓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永拓会所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06年加入尼克夏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681.6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其分支机构主要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1225R

  成立日期:2019年4月4日

  营业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2701室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代理记账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2019年刚成立的分支机构,为永拓会所一体化管理的分支机构,2019年未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本次审计的项目团队主要由曾经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过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组成。

  2、人员信息

  永拓会所包括首席合伙人吕江共有合伙人8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88人,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132人,从业人员11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李俊杰,2008年至2019年11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梁静,2014年至2017年3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3、业务信息

  永拓会所2019年业务总收入为283,869,118.10元,净资产金额为30,074,204.50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6,489,889.52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219,449.54元。

  2019年,永拓会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事务所户数)为20户,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永拓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会计师李俊杰,未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但具有多年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梁静,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史春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永拓会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8]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本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问题提出警示;

  (2)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9]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4月12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800股,2017年6月6日卖出山东矿机股票800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0]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对山东矿机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减值事项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1]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5)2019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2019[23]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蓝元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2019[218]号向本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执行的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和2016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年报中的披露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变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5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以下简称“三三四医院”)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对公授信业务3000万元,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为三三四医院申请对公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二路97号

  法定代表人:杨海亚

  开办资金:伍仟叁佰万元

  业务范围: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及科研

  三三四医院为公司下属非营利性医院,宜华健康拥有其100%举办人权利和义务。

  具体结构图如下:

  ■

  三三四医院201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6,200,643.98元,净资产为-66,014,758.73元。

  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39,590,712.44元,净利润为-21,525,993.35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三三四医院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对公授信业务3000万元,期限为1年,宜华健康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三三四医院经营需要,公司为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对公授信业务3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9.17亿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9.4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6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星期一)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至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0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0年3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3日、2020年1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