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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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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超过1%,本次持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的通知,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部分持有人于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实施换股,换股数量为32,960,6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2%,本次换股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400,924,5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50%。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珠海国轩可交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分别于2017年8月31日、2017年10月26日发行了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债”),债券简称分别为“17国轩E1”、“17国轩E2”、“17国轩E3”、“17国轩E4”,债券代码分别为“117092”、“117093”、“117105”、“117106”,本期可交债发行规模共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期限均为三年。珠海国轩本期可交债已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分别为自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26日、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4日、2017年11月1日、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9)、《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二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94)、《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及《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二、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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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换股中,珠海国轩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国轩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含可交债专用账户持股)237,607,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04%。变动原因一是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可交换债券部分持有人换股所致;二是公司于近日回购注销了部分限制性股票7,298,086股,导致珠海国轩持股比例被动变动。本次换股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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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换股不影响珠海国轩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在换股期内,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继续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换股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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