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0-00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帕罗西汀片《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2472),尖峰药业盐酸帕罗西汀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盐酸帕罗西汀片

  剂型:片剂

  规格:20mg(按C19H20FNO3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1950106

  批件号:2020B02472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抑郁症、强迫症、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本品可预防抑郁症、惊恐障碍和强迫症的复发。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受理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申请。

  (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药品研发投入约1289万元(未经审计)。

  (四)纳入国家医保、基药目录情况:盐酸帕罗西汀片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分类为甲类;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五)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国内通过该药品一致性评价企业有: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盐酸帕罗西汀片国内医院销售约为3.78亿元(数据来源于药智网数据库)。2018年尖峰药业累计实现盐酸帕罗西汀片销售额约为9739.49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同品种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 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尖峰药业的盐酸帕罗西汀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