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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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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公司披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称,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7亿元,投向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年产5000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市场战略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现拟终止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和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并将9,234.5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1、公告披露,公司曾于2019年6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项目中年产5000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油墨和胶粘剂项目)中实施,调整1亿元募投资金投向油墨和胶粘剂项目建设。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包括拟投资总额、募投资金拟投资额、实际投资额、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额、目前工程进度、预计完工日期等,并说明是否与可行性报告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2)结合已投入资金及项目建设进度等,补充披露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明细情况。

  2、公告披露,公司拟终止的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89.69万元,终止的原因是油墨和胶粘剂项目建设后,产业规划布局较为合理,有利于产品的供应、运输和服务,公司已无需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中增加的仓储物流基地的计划。同时,国内各地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日趋严格,直接购买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产权或者自行建设危化品仓库较难实施。请公司:(1)补充说明前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油墨和胶粘剂项目立项及论证时,是否考虑到其对市场战略建设项目的影响,相关决策是否及时、审慎;(2)列示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及主要产品,原募投项目中拟储存的存货内容,并结合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相关政策变化时间、变化内容等,具体说明政策变化对募投项目的影响;(3)补充披露目前已投入资金的具体用途、已经形成的资产明细,并说明在终止该募投项目后对相关资产的后续安排,明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3、公告披露,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以下简称PCB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3.47万元。公司拟终止PCB项目,原因是设计方案已经落后,不适宜再继续建设。请你公司:(1)核实并说明上述项目前期立项及论证的情况,结合电子油墨用户的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的时间,说明前期相关决策是否审慎;(2)公司在推进项目中进行的具体工作,是否在期间履行了充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予以披露;(3)结合公司现有PCB电子油墨项目产能情况、产销量及市场需求情况,说明终止相关募投项目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的影响;(4)补充披露目前已投入资金是否已经形成资产,如是,请说明相关资产的内容,并说明在终止该募投项目后对已形成资产的后续安排,明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4、请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其在原募投项目立项、实施、推进和投向变更等相关事项中所做的工作,是否对原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等进行了充分审慎评估,是否履行了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5、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并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

  请你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3月1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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