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部分产业总部及区域管理人员自愿承诺自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间的可交易日,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限度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公开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产业总部及区域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2、截至2020年3月10日,有关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38.7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累计增持金额5,964.5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部分产业总部及区域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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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金额: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的情况下,增持金额以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人民币9.50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间的交易日,并须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的要求。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公开方式。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8、增持股份锁定情况:本次增持股份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要求。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0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有关增持主体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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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没有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