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5日向全体董事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因疫情影响,其中李伯耿先生、蒋平平先生、赵英敏女士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名董事会办公室为证券事务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3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0年3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0)。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3月修订);
(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0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5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设施建设进度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需求情况,由项目实施部门、采购部门、设备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与对方商定合同付款方式 ,包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根据以上情况,履行合同审批相关手续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合同款项在具体支付时,由项目实施部门、采购部门、设备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进行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建业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股份”、“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8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对应项目进度情况不一,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及用款计划,分别进行募集资金投入,并对实施相应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拨付。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将遵照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所确认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建业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建业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建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建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建业微电子”)。
●增资金额: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8,025.38万元向建业微电子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建业微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8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对于上述“年产13,000吨超纯氨项目”,公司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建业微电子增资的方式,由建业微电子实施。
三、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建德市梅城镇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区块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322892339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烈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超纯氨、氨溶液的生产和销售。超纯氨、氨溶液产品的设计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业微电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640.35万元,净资产为2,179.03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08.58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8,025.38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建业微电子增资,其中8,025.38万元计入建业微电子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建业微电子注册资本变更为11,025.38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监管。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并于2020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公司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及《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0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7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7日
至2020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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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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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9:30-11:3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人:张有忠、饶国成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电话:0571-64141533
传真:0571-64144048
E-mail:zyz@chinaorganicchem.com
邮政编码:311604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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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