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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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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暨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39

  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暨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示性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截至2020年3月11日,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持有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股份89,481,625股。尚衡冠通实际控制人为陈阳友,其通过尚衡冠通、其本人及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新大洲91,191,455股,占新大洲总股本的比例为11.20%。

  截至2020年3月11日,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和升”)合计持有新大洲股份91,191,530股,占新大洲总股本的比例为11.20%。王文锋先生为大连和升和京粮和升的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控制的新大洲股份超过了前述陈阳友先生所控制的新大洲股份,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京粮和升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成为新大洲的第一大股东。

  二、鉴于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京粮和升于2020年3月11日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成为新大洲的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京粮和升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于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新大洲,并予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买卖新大洲的股票。

  三、新大洲公司目前尚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作为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自2020年3月12日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4.2.1条规定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相关规定,并遵守4.2.19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份:(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直至公告前一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名称:*ST大洲、股票代码:000571)的股票于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4.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等事项,造成公司目前资金极度紧张的局面,发生了欠税、多起借款逾期及诉讼案,导致公司部分资产、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同时造成公司融资困难,财务费用高企。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收到我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向我公司出具《支持函》,大连和升愿意向我公司提供增信及借款,上述事项内容详见本公司3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如下:

  公司自2019年5月15日起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1、2019-091、2019-101、2019-106、2019-115、2019-120、2019-131、2019-139、2020-005、2020-025、2020-037),披露了公司正在参与恒阳牛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归还占用本公司资金的工作的相关进展。2020年3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以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商城”)40%股权及/或现金置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斐”)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拟由上海瑞斐受让包括恒阳牛业占款在内的应收账款,以置换桃源商城股权的方式剥离出本公司,消除恒阳牛业对本公司资金占用。相关事项正在进行桃源商城的审计、评估,尚需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参与主体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之后签署交易所涉及的文件后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基金参与方也将继续推进基金组建方案。上述事项内容详见本公司2020年1月2日、3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经问询,上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请见2020年3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以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加现金置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2)、《关于收到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增信及借款支持〈支持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3)。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大连和升存在买入本公司股票行为,3月11日增持1,709,900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知悉的信息均以公告方式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4、2020-030),对公司可能被暂停上市、可能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进行了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5)。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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