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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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任德坤、胡继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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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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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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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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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1至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涵、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捐赠事项概述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自身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向福建省慈善总会捐赠现金1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境外采购向福建省红十字会捐赠防护服、额温枪等各类防疫物资,折合人民币约285万元。本次捐赠总计约385万元人民币。
本次捐赠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是公司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