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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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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0-01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18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2,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41,087.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58,912.8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826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少7,175.39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各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7月23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7月17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3.5万吨产能建设)”处于试生产待验收状态,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10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0-01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3月10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潘永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浩峰,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1.2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无变化。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1.2万元。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0-01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日

  至2020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3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联系人  :汪 洋

  联系电话:0510-86968678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化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0-01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等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环保排放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就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相关部门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完成整改任务。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2020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殷福华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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