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2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会东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梁会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梁会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梁会东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不会影响公司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监事选举工作。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梁会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梁会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2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郭君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初立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孙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初立女士、吕占生先生及徐艳华女士已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伟先生、张冬女士及宋金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垠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学院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哈尔滨宝盈会计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黑龙江省宝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冬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黑龙江省商务厅边贸局纠纷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哈尔滨调解中心法务部部长、企业法律顾问。现任职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宋金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MBA学历,经济师,注册管理咨询师。曾任保利哈尔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问鼎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金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2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监事会通知的日期要求。本次会议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徐榕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提名的刘凤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凤林先生:1963年生,中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哈尔滨第二色织厂财务部副科长;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主任;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财务总监;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凤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2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30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

  至2020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公司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269034

  传真:0451-86269032

  联系人:周雪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