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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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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0-00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0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 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

  4、 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5、 资金用途: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 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全权决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中期票据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拓宽公司海外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的外币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不高于3亿美元(含3亿美元)。

  3、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高于5年(含5年期)或无固定期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在定价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6、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或新加坡交易所。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8、募集资金用途:置换相关债务及支付利息。

  (二)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或调整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如下事项:债券面值、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增信安排、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利率、汇率风险管理、还本付息期限、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等。

  2、为本次发行而做出的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境内外中介机构;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报告等手续,编制并报送各类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发行方案以及对应的申请文件进行相应调整;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及各项交易文件);开立银行账户及就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必要的决议;以及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手续等。

  3、同意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交易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批准和分发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通函。

  4、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已做出的任何行动和步骤。

  5、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各董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并交付有关交易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20-00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7日

  至2020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0年3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 登记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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