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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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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即以476,944,575股为基数(总股本487,715,36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10,770,791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8,743,36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照明、专业照明、智能照明产品和改性材料,广泛用于民用、商用照明等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有专门的供应链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签发《采购大纲》,明确供应商的选择和各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分配,下属子公司依据大纲实施具体采购。下属子公司除一般耗材可以自主采购外,主要的生产用原材料均由公司的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安排。在正常情况下,采购部一般采取按需采购的原则来采购原材料。采购部门根据制定的整体生产计划,由ERP系统自动依据需求和存货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方式,同时,针对部分型号的产品根据产能情况适当采取库存生产的方式,突出“高周转,低库存”的特点,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灵活多变的组织生产,能更加有效的运作来随时接受订单、随时生产,并且降低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为主、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消费照明、专业照明和智能照明产品及系统,同时通过公司不断拓展的销售渠道为用户提供需求分析、效果设计、产品定制、安装调试和售后运维等环节的优质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是照明器具制造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照明器具制造可分为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舞台及场地用灯制造、智能照明器具制造和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公司主要从事光源、灯具、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主要产品属于LED应用行业中的LED照明产品,是LED行业产业链的下游。

  1、全球LED照明行业发展概况

  LED光源被誉为人类照明史上第三次革命,具有高效节能、绿色环保、使用寿命长、色彩丰富等优点。LED技术进步推动了成本的大幅下降,各国政府大力推广节能政策,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从2009年的17.5亿美元增长至2016年的346.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53%。同时,LED照明渗透率快速提高,从2010年的2.9%提高到2016年的31.3%。全球来看日本是LED照明渗透率最高的国家,早在2015年就已经达到67%。与日本的高普及率相比,全球LED照明平均渗透率相对较低,LED照明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全球LED照明市场分地区来看,中国、美国、欧洲是占比最大的三大市场。中国市场以内销为主,美国和欧洲则主要依赖于进口。

  2、国内LED照明行业发展概况

  国内在2006年就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要重点研究LED照明产品。2011年11月,《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正式发布,明确了淘汰白炽灯的分步目标。自2012年开始,国内LED照明市场渗透率节节攀升,到2015年达到32%,第一次超过了全球LED照明市场渗透率,2016年又大幅提升到42%,2018年达到49%。

  随着LED技术逐渐成熟,LED照明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我国LED应用市场规模持续增加,2019年,全行业产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行业增速逐渐放缓,逐渐步入行业整合过程。国内照明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自2015年起呈现增幅下滑的趋势,到2019年则出现了负增长,同比2018年下滑约1.6%。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3,635,627.71元,同比增长6.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735,843.73元,同比增长2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9,679,931.11元,同比增长34.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432,084.31元,同比增长74.07%。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5,541,065.90元,同比增长3.3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同意以上内容于2020年3月11日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董事长: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窦林平、周夏飞、黄平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76,944,575股(总股本487,715,36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0,770,7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8,743,36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2020年度业务发展状况,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票据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0年度(具体时间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2020年度的战略目标,结合往年的相关交易情况,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提出预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业务比较熟悉,续聘其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同意公司制定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4,952,339.44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87,926,793.93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5,876,481.0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1,149,064.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6,532,579.96元(包含利息收入39,896,380.07元,扣除手续费11,460.67元),现金管理余额13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以自有资金继续推进该项目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有6笔共计54,500万元到期,公司共取得上述理财收益9,435,997.45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因实施场地的布局方案、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延长该等项目的建设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9年3月7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主要原因系(1)“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新增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因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天气等方面因素影响,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此外,公司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公司持续领先的制造优势。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0年12月31日;(2)公司考虑到所处行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在进一步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对“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在场地的布局、相关设备的选型及定制等方面进行了更趋于严谨的调整。公司对该项目场地布局方案、相关设备采购方案的优化调整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9年12月25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10,590万元,超出部分413.19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后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注2: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3: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廖文坚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雪英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新航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在2020年度仍需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12.5亿元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金额明细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但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因此不需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各全资子公司、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和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厉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节能灯、电子镇流器、照明电器及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370,535.41元,净资产13,465,497.61元,营业收入15,165,543.68元,净利润34,183.19元(经审计)。

  (二)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38,631,999.64元,净资产70,072,426.18元,营业收入2,468,178,899.01元,净利润2,534,495.02元(经审计)。

  (三)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经营范围为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0,952,039.28元,净资产178,160,739.63元,营业收入1,010,959,911.01元,净利润83,247,493.84元(经审计)。

  (四)瑞金市得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经营范围为电子镇流器、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3,253,899.28元,净资产22,697,935.82元,营业收入110,224,455.23元,净利润14,587,712.64元(经审计)。

  (五)东阳得邦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经营范围为灯具与驱动电源的制造、研发、设计与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618,494.64元,净资产28,653,863.79元,营业收入407,122,456.88元,净利润5,560,122.41元(经审计)。

  (六) 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杜国红,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LED照明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灯杆、高低压配电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喷泉设备、雾森设备、音响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照明成套系统、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0,620,813.65元,净资产147,691,586.24元,营业收入308,662,561.65元,净利润1,043,585.72元(经审计)。

  (七)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杜国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经营范围为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7,311,957.05元,净资产107,406,938.96元,营业收入508,698,825.98元,净利润20,903,986.69元(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发表同意意见。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除外);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2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1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2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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