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接到股东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元投资)通知,获悉泰元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国际信托),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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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熙投资)与泰元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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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接到股东泰元投资通知,获悉泰元投资将其质押给天沣汇盈(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沣投资)和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元信托)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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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泰熙投资与泰元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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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