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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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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业务范围集中在天津市区和滨海新区以及福建泉州等地。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要以住宅产品为主,2019年度公司境界梅江H4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实现竣工交付,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也因此终结了连续两年的亏损局面,一举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任务是积极推进梅江H4、H2、H3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上下攻坚克难,团结一致,在房地产市场不断受到政策调整的冲击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效应对,确保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节点按照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克服和化解由于环保监管力度加大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冲击,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保障重要工作节点如期完成,为实现在建项目实现竣工决算创造有利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H4项目如期实现竣工交付,已售部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H2、H3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H2项目建设进度正常,H3项目已于年内正式对外销售。此外,H1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

  公司始终秉持“质量优先”的建设原则,坚持精细化管理,精心打造“精品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材料、工程质量上严把质量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公司的经营目标重点是实现境界梅江H4项目的竣工,对已售部分完成结算确保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精力做好境界梅江新项目的开发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充裕安全。重点围绕H4项目年底决算制定工作计划。并以此为契机,以专业化与精细化作为工作主线,着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着力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品牌形象,全面提升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夯实基础。2019年度公司境界梅江H4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实现竣工交付,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也因此终结了连续两年的亏损局面,一举实现扭亏为盈,。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2亿元,同比增加728.50%,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74亿元。本报告期盈利的主要原因系下属津滨时代公司所开发的境界梅江H4项目完工并交付,具备确认收入条件的部分结转主营业务收入所致。

  公司报告期经营详细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2亿元,同比增加728.50%,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74亿元。本报告期盈利的主要原因系下属津滨时代公司所开发的境界梅江H4项目完工并交付,具备确认收入条件的部分结转主营业务收入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五,4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ST津滨        公告编号:2020-10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津滨公司”或“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津滨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津滨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已将内控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津滨公司建立了企业内控领导小组和企业内控工作小组,内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内控的建立实施,由其直接领导下的内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控的协调、执行,由公司设立的内审机构即审计法务中心负责内控的日常工作。

  津滨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及编制评价报告;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津滨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津滨公司内控规范工作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本部及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下属企业,评价工作涵盖了下述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下文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控要素的具体内容对公司内控工作进行独立评价。具体评价内容阐述如下:

  (一)、内部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授权合理合规,章程修改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设计合理有效。同时,三会运作规范,已经建立并有效运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能够实际发挥作用。

  (1)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有效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3)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津滨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1)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津滨公司内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内控的建立实施,由其直接领导下的内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控的协调、执行,由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中心负责内控的日常工作。

  (2)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3)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4)公司建立的管理框架体系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运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计划财务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审计法务中心,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项目建设、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内部审计

  津滨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法务中心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监督工作,通过进行各项常规审计及专项审计等业务,对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从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及单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和优化。

  4. 人力资源政策

  津滨公司以提升员工素质和岗位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津滨公司制订了人才培训规划,就培训目标、培训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和培训措施进行了系统规划。此外,津滨公司致力于完善公司职位体系,根据梳理出的制度责任点,完成了员工《职位说明书》和职位价值评估的核查工作,充分体现了以制度为依据,明确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同时,完善了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细化了考核群体及层级排序,明确了个人考核系数,实现了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管理干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力争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津滨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在持续的项目资源获取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品质标准控制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对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把握即产品定位和创新营销能力等方面,以及在项目开发进度的把握和控制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2019年度,面对持续存在的政策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着重于提升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效率和专业能力,努力调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项目运营能力和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充分的谨慎,综合运用各种渠道,严格控制成本,严格费用预算和预算监督,降低费用水平,以及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等风险应对措施,保障持续发展,提升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

  (三)、控制活动

  2019年度,津滨公司依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津滨公司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按照管理范畴分为十四大类:公司治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法务制度、研发设计制度、投资论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运营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党务管理制度、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津滨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在下列主要业务活动中综合运用,对各种业务及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以下为控制活动实施情况:

  1.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行政中心修订并编制了《招聘录用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薪酬等级标准》、《职位等级矩阵》等制度,对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考核、奖惩、培训、薪酬福利及劳动合同管理与考勤等操作均做出详尽的规定,为公司发展和员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资金管理

  津滨公司制订了《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办法》、《下属控股参股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融资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将融资与结算业务由总部统一管理,明确公司资金管理、结算要求,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证资金安全。同时,通过定期编制月度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以加强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并对下属公司的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及时调整资金安排。公司所有对外融资业务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统一安排,按照公司制度经各级审批后方可进行。

  3.销售及收款控制

  结合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和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津滨公司编制了《项目营销管理规定》、《项目营销体系管理实施细则》、《项目案场管理制度》等销售管理制度和规范,遵循合约明晰、授权审批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用ERP平台销售系统模块对项目定价、认购、折扣、签约、回款等业务进行控制和记录。实际业务控制中,所有业务操作均须履行公司设定的审批流程,同时制度体系中还设计了复核、检查监督机制,完善对业务操作的管控。

  4.工程采购、付款业务控制

  结合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业务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津滨公司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成本与招投标管理规定流程》等制度,规范了与工程有关的造价、成本管理,不断推动成本优化,提高集中采购水平,严格管控成本。公司使用ERP成本管理模块,对项目运作全过程成本信息进行计划管理和动态跟踪记录。开发项目确定后,下属企业根据公司总部统一要求编制《项目运营目标书》,并在公司ERP成本模块中建立项目目标成本进行动态成本管理。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已发生合同由专人负责及时录入成本模块中,同时成本管理部门定期对比目标成本与已发生成本的差异并对预计发生成本做出预测,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从而对项目成本形成有效管理。

  5.工程项目管理

  津滨公司结合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和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工程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形象指导标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指引》、《工程质量管理指引》等制度,制定了《工程建设与规范管理手册》,建立并完善了一套可以复制的、标准化的管理流程,结合政府相关流程及本项目开发节奏要求,依据设计规范和标准,推进项目工程建设,通过编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项目质量控制重在实施前的控制措施到位,发挥甲方、监理方、承包方等多方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及考核,严格进行过程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强化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握工程风险,解决技术难题,安排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强巡视和抽查力度,奖罚结合,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

  6.投资管理

  津滨公司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投资管理规定》、《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指引》、《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引》、《房地产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指引》等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严格评估项目收益的可行性,通过严格的分级授权审批程序对重大投资实施全程监控,确保新项目获取安全、合法、审慎、有效。项目投资按照制度规定报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7.财务报告管理

  津滨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已建立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包括月报、季报、年报等财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资金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公司制定了《津滨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指导意见》,对结账的时间和程序、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分析等进行规范管理。合并财务报告及各下属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编制格式、报告审核人、上报方式及时限等均按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报表的数据引用关系、财务报告的内容、合并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均经审核;财务报告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财务分析报告的分析结果和重要结论及时上报管理层。

  8.对下属公司管控

  津滨公司制定了《房地产区域分公司下属子公司董、监事会工作指导意见》、《下派财务经理管理办法》、《房地产区域分公司经营班子工作条例》、《年度经营计划编审及考核管理规定》、《下属控股参股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下属公司的管控制度,监督及支持下属公司的运营,规定各下属公司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津滨公司本部作为控股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管控下属公司治理机构的运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班子人员。此外,下属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统一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派出任职,公司通过用友ERP-NC财务系统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下属公司对外投资、抵押、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必须向公司书面报告审批后执行。另外,下属公司要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报告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

  9.关联方交易

  津滨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条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必要的授权批准程序,披露关联交易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

  10.对外担保

  津滨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条例》、《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规定对外担保业务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定担保事项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予以实施。

  (四)、信息与沟通

  津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分级审批控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监管部门披露要求的及时获取及实时跟踪,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加以披露。公司选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等媒体作为公开信息披露的渠道,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如年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对外披露处理结果。

  在与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和员工关系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道,在完善沟通的同时发挥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作用。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息外,设专人负责回答投资者所提的各种关于公司的问题,相关人员以已经披露的信息作为回答投资者提问的依据。同时通过公司网站中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与更广大的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互动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对合作伙伴,倡导合作共生共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员工开放意见信箱等多条内部沟通渠道,组织并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沟通渠道顺畅有效。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建立了定期业务与管理月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管理层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并通过司务会、各种专题会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津滨公司引进了ERP系统,在成本管理、销售系统、财务系统及办公系统等方面全面实现了电子化、标准化,起到了规范企业管理、增强企业透明度、防范腐败的作用。

  公司致力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诸如《公司保密制度》、《内部审计保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安全方针、策略和制度,以保护公司信息资产。

  津滨公司通过持续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信息流程、整合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决策及运营效力、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系统、业务运营系统和办公管理系统的规划及开发与管理水平。

  (五)、内部监督

  津滨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和内控工作小组,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采用多种方式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

  津滨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法务中心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监督工作,内部监督工作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常规、持续及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

  津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有效的行使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利。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津滨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2019年度津滨公司依据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下属公司内控实施方案》及规划,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津滨公司内控工作小组积极筹划,在原有内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内控规范实施范围,安排了人员分工及工作时间表。在评价实施过程中,我们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梳理了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编制了内控风险清单,并进一步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了测试比对,查找内控缺陷,并对整改工作落实进行了跟踪确认。

  我们认为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采取的方法适当、取得的评价证据充分,能够客观的对津滨公司内控工作做出评价。

  五、内控缺陷及认定情况

  津滨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控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及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确定的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拟定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2%)。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2%)。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信息系统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

  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败;信息系统安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缺陷所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

  ■

  参照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认定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19年津滨公司未出现被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公开谴责事项。

  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津滨公司编制了缺陷汇总表,并对整改工作落实进行了跟踪确认。对于不完善的制度及流程,本年度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了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和修订。制度梳理范围涉及公司管理系统及业务体系的各类管理制度,对操作性不强或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不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已经过时的制度或条款,进行了调整或废止。

  我们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且系统的工作,应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以合理保证企业实现控制目标。我们将通过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检查、专项巡检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对内控缺陷进行重点监控,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机制。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津滨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2019年度,津滨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结合内控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职能,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风险,全面建立了内部控制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地起到了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津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将继续围绕落实和巩固内控制度完善来开展,致力于提升全员内部控制意识,将内控理念固化在流程中,落实内控缺陷整改工作,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优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促进津滨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简称:*ST津滨    证券代码:000897       编号: 2020-11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的通知。2020年3月1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 ,参与表决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联签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41,823,016.8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因此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批准最高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未来项目开发的需求,申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的最高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为45亿元,以便公司办理新增金融机构融资、借新还旧等手续。在此期间内,董事会全权授权华志忠董事长签署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华志忠、景松现、谭文通、付贵永、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如下: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同意议案所列内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联方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公司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发生的担保金额符合市场情况,所支付的担保费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审议此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批准年度土地储备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开发业的发展,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经营,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司拟在2020年继续寻求增加公司土地储备规模。

  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第四条第四款 “董事会可在年度股东大会审定的土地储备数量和土地储备投资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竞买事宜。”及第七条第八款“一年内董事会特别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土地储备数量和土地储备投资额度范围内决定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在此授权下,不必事先召开董事会,可由董事长直接做出决定。但在作出决定后董事长应当尽快将其决定和事情的进展向董事会作出报告”的规定,经合理预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45亿元的额度内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所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所属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4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华志忠、景松现、谭文通、付贵永、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如下: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取得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关联方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为公司平稳运行提供进一步的保障。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发生的担保金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是公允的,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审议此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听取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述职报告,同意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简称:*ST津滨     证券代码:000897        编号:2020-12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通讯会议的通知。2020年3月1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 ,参与表决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联签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我们紧密围绕公司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确定的2019年公司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作用,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含通讯方式),对公司重大事件形成监事会决议。此外,还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历次会议,并在会议上行使监督权利,独立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9年3月18日召开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通讯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在2019年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司经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行之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4、公司出售、购入资产情况:公司出售、购入、置换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尚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发生。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

  此外,监事会成员在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也能主动听取监事会的建议并积极给予落实,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确认意见如下:1、公司2019年报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200003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准确。3、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四、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计提减值事项依据充分,批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董事会决议程序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六、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七、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ST津滨          公告编号:2020-13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通讯式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1999]13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61,239,199.14元,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减值,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882,835.01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明细表

  单位:元

  ■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1、计提依据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本公司通过参考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计算。

  本公司除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测试外,对其他金融资产在组合基础上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测试结果

  (1)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款项的分类,公司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对账龄组合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坏账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其他应收款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期需计提坏账准备517,033.86元,转回2,907,116.85元,核销2,247,917.00元。

  以上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以及坏账准备的转回,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为增加利润总额1,659,488.1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分析各项资产所处地理位置及周边商业环境、二手房交易情况,收集被测试存货的历史收益,结合周边类似房产、车位的租赁情况,合理预测其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数据,对被测试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239,199.14元,其中:金融街地下车位减值29,688,603.29元,滨海国际(商业及写字楼)车位减值3,325,085.06元,汉沽科技园一期厂房减值22,813,467.75元,玛歌商业配套服务区减值5,412,043.04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通讯式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19年合并利润总额 59,579,710.9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利润总额 59,449,778.67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公司2019年合并利润总额1,659,488.15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利润总额1,789,420.47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公司 2019年合并利润总额61,239,199.14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利润总额61,239,199.14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本着谨慎合理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1,490,626.89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37,124,524.67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66,102.22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计提减值事项依据充分,批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董事会决议程序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通讯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ST津滨       公告编号:2020-14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在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基础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最高额度为8亿元。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国债逆回购,保本型理财、货币型基金等产品品种。

  (三)投资额度

  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6个月。决议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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